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3号》规定,现就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陕西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4年12月31日公布,考生从12月31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4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6分,兽医全科类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04分。
三、资格证书的审核与领取
成绩合格考生于2015年1月4——16日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于2015年1月23日前向报名地考点(各考点联系电话附后)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经考点查验合格的,将申请表原件及申报材料复印件报省考区办审核,不合格的申请表原件返还考生并说明原因,申报材料复印件报省考区办;省考区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通知考生原因,报请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其考试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成证书号,证书由省考区办公室打印并组织各考点发放。审核合格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考点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为2015年2月1——10日。
特此公告。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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