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夏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
第5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3号),2014年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26分,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为204分。现就宁夏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应于2015年1月4日至18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2015年1月19日-25日,考生到网上预约选定的考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一)《2014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兽医、畜牧兽医和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一)考点提交材料
2015年1月26日-31日,各考点办公室将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和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提交到考区办公室进行审核。
(二)审核
1.宁夏考区办公室于2015年2月2日-2月6日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2.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于2015年2月7日-22日在宁夏农业信息网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资格证书颁发
(一)符合申领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条件的考生,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考试成绩。
(二)2015年3月1日-7日考点到考区领取资格证,考生在2015年3月8日-31日到考点领取资格证。
宁夏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咨询电话:0951—5169962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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