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2016年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人员审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关于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四川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公告》的规定,经我厅审核,2016年拟通过执业兽医资格资格审核561人,拟不通过资格审核1人,未提交资格审核资料131人,现将2016年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审核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如有不实,请向四川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进行实名举报,举报内容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自动放弃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的人员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核资料的人员(附表3),可在公示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向四川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进行申诉。公示期满后,对审核合格无异议的人员(附表1),由四川省农业厅授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此外的人员(附表2、附表3),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注销其考试成绩,四川省农业厅不授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一、公示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20日
二、举报和申诉受理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四川省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武侯祠大街3号单位,电话:028-85587910、028-85064995、028-85068953。
三、举报和申诉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申诉人应按《四川省农业厅关于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规定,提交申诉资料。
(二)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举报不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举报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四川省农业厅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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