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7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及证书领取公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9号),现就江苏省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2017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0分和186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49分和137分。
二、成绩查询
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8年1月8日公布,考生自2018年1月8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三、申请条件
1、符合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参加2017年度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四、申请时间
成绩合格考生,可于2018年1月8日至1月21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并打印《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五、材料递交
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考生可至网上预约确定的省辖市考点提交申请材料。 医学.全在线.整理.搜集.申请材料应包括:
1、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预约考点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请自行前往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办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相关手续。
六、审核结果查询与资格证书领取
在预约考点提交申请材料的考生,2018年2月12日起可通过登录江苏农业网(http://nw.jiangsu.gov.cn/)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考生,由江苏省农业委员会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考生可于2018年3月5日起到网上预约确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证书。
七、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于2018年1月26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补发资格证书。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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