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考区2017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时间及审核时间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8日-15日登录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生成《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全国证和自治区证书申请表通用),并于1月8日-1月17日,至网上预约的地(市)农牧局(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后)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或未提交材料,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
既达到国家助理兽医师资格分数线又达到我区执业兽医师资格分数线的考生,将分别获得两证。
获得我区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的,只能在西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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