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济缘 于 2011/11/30 15:07 编辑 www.med126.com/shouyi/市药监局昨天就《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要求药店25米内不得有露天垃圾站等污染源,卖处方药须配备
执业药师。意见稿还明确了药店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的规定。“可以不像正常营业般工作,但遇到市民深夜买药,要及时销售。”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
药店之间至少相距350米
意见稿要求,药店要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一般情况下,新开药店与已有药店至少相距350米,避免资源浪费。药店要卫生、整洁、宽敞、明亮,周边25米范围内没有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用于开办药店的场所应为商业用途,不得使用违法建设。
开在高楼、地下室“上天入地”的药店,今后必须重新找地儿。意见稿规定,除商场外,药店只能开在1层,地下、2层及以上建筑内均不得开店。市药监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李江宁解释,药店开到楼上不仅辨识度不高,老人爬楼也不方便。而地下空间受通风、防潮、防霉等条件限制,很难达到药品储存的标准,容易导致药品变质。
非药品经营面积不得超20%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许多药店除卖药外,还有经工商部门批准的烟酒等经营项目。曾经,有不少市民对此产生质疑。在2004年实施的现行规定中,也没有提及可以销售其他商品。此次意见稿指出,药店的非药品营业面积不得多于20%。也就是说,认可了药店的其他用途。
在国外,不少药店以卖日用百货来扩大创利空间。李江宁表示,药企需要赢利,在保证药品供给和安全的前提下,应该允许它合法销售其他商品,“不过,为了防止挤占药品空间的行为,我们定下了20%的使用面积高限。”
此外,意见稿规定,营业面积至少达到100平方米才能开店。如店址在农村,最低限额为60平方米。药品经营范围含有中药饮片的,要设置相对独立的营业区域,且不少于30平方米。
卖处方药须配执业药师
有的市民去药店并不清楚买什么药,习惯向工作人员描述病情,希望能得到一些服药建议。遇到这种情况,没有专业药师的药店就显得不够专业。意见稿规定,药店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营业时间内,确保在职在岗。
具体来说,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店,应有至少1名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以及2名具备相当于药师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至少有1名具备相当于药师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以及中药专业初级以上技师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中药饮片调剂等。至于配备执业药师有困难的农村药店,可找相当于药师职称的人员替代。
李江宁说,有了执业药师,药店的服务就能更科学、安全,也能及时给患病市民专业建议。据了解,甲类非处方药包装上有红色“OTC”标识,乙类非处方药有绿色“OTC”标识,区别在于乙类的安全性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