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法院碰到个难得一见的合同纠纷
标的高达100万 签约方也非常有名
通讯员 夏 松
记 者 肖 菁
本报讯“在法院里那么多年,这样的合同纠纷还是第一次见到”。缙云法院日前判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工作人员说,这合同非常少见,至少在缙云法院从未见过,叫做《特色中医技术拜师传授协议》。
这个案子案里案外可议论的东西太多了,比如,这么个传统的东西用上了现代契约,而且协议标的高达100万,还有,协议一方能算得上近年来在外的缙云人中知名度最大的一个。
签了一份
《特色中医技术拜师传授协议》
拜师学艺的人姓祝,当年以“祝×降压仪”风靡大江南北。这两年名声似乎没当年那么大了,但是,他一直活跃在北京,做的还是医疗
器械和保健器械。
祝某拜的师傅也是个活跃在外头的缙云人,姓陶,据他自己说,擅长用中草药治疗风湿病,技艺得一道士真传。
2006年11月,双方签订了《特色中医技术拜师传授协议》,约定陶某向祝某传授全套自己的特色中医技术,包括用药和配方,祝某向陶某支付100万元人民币。
支付陶某70余万元之后,祝某觉得自己受骗了。今年4月,祝某起诉至缙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退还已付款项。
一审判决很直接:合同无效!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合同纠纷。按照协议,双方约定祝某跟随陶某四处采药,陶某在两个月内教会祝某掌握全身穴位、诊断方法和用药配方,而事实上一切似乎也都按照协议进行着。
这也正是双方争议所在。祝某的意思是,学是学了,但是,陶某的技术本身就是假的,没效果的。而陶某认为该教的都教了,这个自己赖以生存的一技之长怎么可能没效果呢。
甚至在法庭上,陶某为了证明自己的技术不是唬唬人的,拿来了病人送的六封感谢信和八面锦旗作为证据,弄得法官也哭笑不得。
日前,缙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的依据倒是干脆利落,协议双方都是一没行医资格证,二没制药资格证的人,双方做这档子事本身就违反了国家关于医疗服务和药品的相关规定,所以这个协议也是无效的,哪怕协议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愿。
那么接下来再根据《合同法》,既然是无效的合同,那么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这个案子在司法上
有足够的话题性
对于祝某来说,无论是何种方式,只要钱能要回来,这个事能尽快了结就好,因为他觉得这个案子对于他目前的江湖名声来说,实在是一种耻辱。
他告诉记者,他一直深信中医里面有神奇的力量,他遍寻民间高人,就是想用中医来解决西医都解决不了的毛病。而他与陶某前后接触有6年,又有朋友牵线,又是老乡,如今被骗是他的不幸。
令祝某没想到的是,陶某对这个一审的判决非常不服,已经提起上诉。
二审会如何判决还不得而知。
无论结果如何,这个案子本身在司法上有足够的话题性。一审的判决依据是双方都没资格而直接否定了合同的有效性,那如果双方有资质呢,合同有效呢?司法界人士说,那事情就更复杂了,合同有效的话,估计就要真的“看疗效”了。尽管祝某看上去非常精明地在协议上写明“技术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要解决西医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能根治”等等,但是,认定起来终归是个麻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