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指出:今后公立中医院的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贴今后将由财政全额拨款,彻底结束中医医院“以药养医、以西养中”的窘境;城乡居民不出社区不出村就能享受中医服务;门诊煎药费、中药配方颗粒将纳入医保报销;名中医可以多点执业,到社区、农村行医……昨天,本市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推出18项措施,使广大市民都能享受到方便、廉价、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 本人对这一举措倍加称赞:这是一件振兴中医,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其中的一点举措,令人质疑:
名中医可多地点坐堂 为了满足群众对中医的需求,《意见》首次提出创新中医
执业医师注册管理模式,允许公立医院水平高、市民欢迎的名中医师,到执业注册地点以外的社区、农村行医,鼓励名医贴近群众服务。
可以说,公立医院的名中医可以多点注册,多地行医.这是方便市民就医的大好事.但是为什么只是公立中医院的中医呢?.北京市民营医院的具有
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 为什么就不能和公立医院的中医享受同样的待遇呢?为什么不能在政策和法规上一视同仁呢?
据了解,北京市的民营中医院有上百家,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在北京市注册的中医师也不下千人,那么我们在对公立中医院中医师大力支持的同时,为什么就不能支持非公立中医院中医师实行多地点执业,方便患者就医呢?
我不知道北京市在制定这样一个政策的时候,是否考虑了民营中医院的中医师的感受呢?
这一举措是否有歧视民营中医院中医之嫌呢?,是否有与国家大力发展非公立经济的法律法规背道而驰呢?
民营中医院的中医难道是“后娘”生的吗?
-----------支持!但这样的文章要给卫生部长看才行啊!在这里发意义不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