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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讨论:中医科学论-柳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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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oni 于 2011/9/3 06:07 编辑 www.med126.com

中医科学论-柳长华

  近代以来,当世界上许多传统医学在西方医学的影响下相继消亡,中医学为什么能够继续传承而不废?为什么在现代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人们更加关注生物与文化多样性的存在?或许人们已逐渐认识到,在科学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传统知识,是不能够被取代的。    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传统医学在进入20世纪后被称为“中医学”,用以区别于“西医学”。中医学相传起源于伏羲制九针、神农尝百草、黄帝论经脉脏腑,距今已有5000多年的历史,至西汉时期形成了系统的医学知识。西汉时,刘向等人整理我国的图书,把当时中国的各类知识分为六大类,医学是其中一大类,称为“方技略”。方技略中包含“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四个类别。这个时期的医学已经达到了用理论指导实践的程度,已不是人们所说的经验医学了,而是通过教育学习即可掌握的一种系统的医学知识,这在《史记?扁仓公列传》中有翔实的记载。  我们称中医学为传统医学,并不意味着是落后或不科学,传统实际上是一个民族生存延续的灵魂。中医学就是基于中华民族传统而产生的一种医学,而构成中医学传统的核心,是对生命与疾病的认知。  中医学对人体生命与疾病的认知是中医学区别于其他医学的本质特征。中医学与西医学采用了不同的方法认识生命与疾病,同样走上了正确认识和把握事物规律的途径。我们知道,中医学是运用“天人合一”的“整体”方法来认识事物的,这种整体性的实现实质上是通过对事物“现象”分析而获得的。由于是在现象层面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规律,就要把相关的现象“整合”起来,“阴阳”、“五行”就是整合各种现象的一种方法。正是有了这样一种基本的认知方法,人与自然便成为一个整体,只要“天地之道”不变,这种基本的认知方法就不会改变,并且会“与时俱进”。这就是《黄帝内经》等中医经典文献历久弥新的缘故,也是面对“非典”,中医仍可以有效应对的原因。  有人认为在现象层面认识事物,是因为当时的科学技术不够发达的一种选择,有了今天的现代科学技术,这种方法可以寿终正寝了。在现象层面能否正确的认识事物并把握规律,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刘长林先生在他的《中国象科学观》中解释说:“……现象并不像西方传统哲学认识论所说的那样,只是‘体’的被动附属的存在没有任何积极的价值。”如在生命运动中,一方面现象与实体组织存在某些对应关系,一方面又存在一些不对应的关系。中医学所说的“脏象”、“经络”以及“证候”等,就是在现象层面实现对生命的认识和调控,它们没有直接对应的实体组织。中医的辩“证”,就是通过对疾病现象的分析来认识和治疗疾病,不要试图去寻找“证”所对应的实体组织。刘长林先生说:“作为生命机体的现象,属于生命的自然整体层面,是生命过程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生命整体功能的外部实现。它们由生命的实体组织产生,却又超越于生命实体组织。”  中医生命与疾病知识起源于传说中的远古黄帝时代,以《黄帝内经》为标志的中医生命与疾病知识体系的形成,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医生命与疾病知识主要包括阴阳、五行、脏象、经络、疾病、病因病机、辨证、治则治法、五运六气等内容。  中医学运用阴阳对立统一的思想来阐述人体生命活动,以及人与自然、社会等外界环境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阴阳平衡是保证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础,阴阳失调则导致疾病的发生。中医学运用五行理论阐述人体与自然界、人体各部分之间的联系以及疾病发生发展的机理,并用以指导对疾病的治疗。脏象是人体的生命现象,主要包括五脏、六腑、经络、气血的生命现象。  中医学对疾病的认识,通常是用“证”来表述的。“证”即疾病现象,是疾病在整体层面的外部表现,医生通过辩“证”来对“证”下药。因为证是现象层面的,所以是不断变化的。同样的病,在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人身上,会有不同的证,所谓“同病异治”、“异病同治”,就是这个道理。《黄帝内经》、《伤寒论》等文献中记载了大量对病证的认识,隋代的《诸病源候论》中记载了67门1720种病证。病因是研究疾病发生原因的知识,主要包括外感六yin、内伤七情和饮食劳倦等;病机学说是研究疾病发生发展规律的知识;辨证论治是运用望、闻、问、切等方法诊察疾病,将诊察结果加以分析、综合得出结论,确立治疗的原则;治则治法是治疗疾病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与方法,是中医在长期临床实践中总结出的治疗规律,主要有调整阴阳、扶正祛邪、标本缓急,以及因人、因时、因地制宜等;五运六气是研究自然界天文、气象、物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和疾病影响的一类知识。  中医生命与疾病的认知是基于中国传统认识论的,是构成中医学知识的核心,是中医养生、诊法、疗法、方剂、中药、针灸及临床实践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原则。这种认知方法与西医学的认知有着明显的不同。刘长林先生说:“西医学是基于西方科学传统的,西方科学在认识上采取的是主客二元对立的立场,应用的基本方法是抽象思维和实验室的实验方法。一切事物都有现象和产生现象的形体或实体两个大的层面。到现象背后去找本质和规律,自然就找到事物之形体或实体的层面,因而着力研究产生现象之实体的物质构成及实体之间相对稳定的联系。这就是西方传统认识论所说的与现象相对的本质。通过现象层面对系统的认识,是以时间和整体为本位,其对系统构成的了解,是从动态过程和整体的角度获取的。通过体层面对系统的研察,是以空间和组成为本位,其对系统的了解,是从形体组成和相对静止的角度获得的。就系统本身而言,其整体和组成、现象和实体是相互融通的统一物,但是人却没有能力同时认识这两个层面,而只能分别研究。由于切入体和切入象是两个研究方向,观测的角度与重点不同,所获得的结果是关于实体组成和整体波动两个侧面,而这两个方面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因此这两种认识不能相通,不能相互替代,各有其独立的特殊的价值。”    在我们国家,能够理解中医学科学价值的人越来越少了,尤其是对人类未来的生存和持续发展的价值,人们的眼光还不够深远。由于是在现象层面认识事物,需要长期的实践甚至领悟才能真正掌握的中医学,在西方现代化的影响下,有兴趣并能够传承这一传统的人也逐渐减少。但是,恰恰是发达国家的一些有识之士,看到了现代工业文明的负面性,出于对人类生存环境、生命与健康的需求和未来生存的关注,期望找回正在失落的文明,并在国际上撑起了对传统知识、生物与文化多样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伞。    作者简介  柳长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所长、教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责编李福全)
http://www。jqao。com/dianzijixie/200901/20-6574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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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遗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访传统医药申遗委员会专家组秘书长柳长华


  新年尹始,中国传统医学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正式启动。这件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解和担忧也随之而来。申遗是否意味着中医药面临着消亡的危险?申遗将会对中医药的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传统医药申遗委员会专家组秘书长、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史文献研究所所长柳长华教授。

    ——中医药是不是遗产?

    对于遗产的说法,一些中医界的人士表示难以接受,认为这种叫法说明中医药已是一种僵化的,“死”的知识。柳长华却认为这种看法有失偏颇。

    柳长华介绍说,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他指出,从这一定义不难看出,中医药完全符合其要求。中国传统医学在各族人民中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国各族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传统医药,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作为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国家统一的基础。

    ——申遗是否意味着消亡?

    有人认为,进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都是一些濒危的东西。对此,柳长华表示,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意味着消亡。甚至可以说,将中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保护,是中医药自身可持续传承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的传统医药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受到冲击。特别是一些缺乏文献记载、依靠口传师授的少数民族医药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许多传统疗法濒临消亡,大量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医药文物与文献资料由于维护、保管不善,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同时,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不当使用、不当占有的现象时有发生,形势日益严峻。柳长华指出,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将中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加以保护,防止对中医药的不当商业开发和利用,以此推动、促进中医药学的可持续传承和发展。

    ——申遗能否妨碍中医药发展?

    面对若申遗成功后可能过分强调保护而禁锢中医药的创造力,影响其发展的担忧,柳长华表示这大可不必。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承传和振兴”。这种保护并非消极地去保护一个静态的、有形的物品,使其不致消亡,而是要立足发展,着眼长远,以保护作为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利用的手段。将动态的、无形的、可传授的知识、技能等作为保护的对象,变消极保护为积极地保存与利用。

    事实上,中医药在中国一直处于发展状态中。特别是步入新世纪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领导下,中医药事业较之以往甚至表现出发展提速的态势。中医药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已越来越得到世界的公认。中医药治疗SARS和艾滋病所显示出的潜力为世人瞩目。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机构都对中医药的发展表示关注和支持。事实上,中医药这个伟大宝库里的许多内容,已成为现代科学发展创新的源泉,其现实价值日益凸现。

    柳长华认为,将中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保护,体现的是以保护促发展,继承求创新的理念和思路。中医药首先是作为医学而存在,要治病救人,就要与时俱进,保持活力与开放,不断向前发展。对中医药予以合理适当的保护,将为中医药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申遗意义何在?

    柳长华表示,中医药申遗意义重大。一方面,中医药作为我国具有世界影响的文化标志之一,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一种文明对话的精神,有利于推进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和保护。另一方面,将中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来保护,有利于使中医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认可,更好地促进中医药的广泛传播和长期保存。

    中医药作为世界医学的一部分,在数千年发展历程中不断向世界各国传播。日本的汉方医学、韩国的韩医等都以中医药学的理论体系为基本构架且在某些方面存在着赶超的趋势。中国针灸现已被许多国家承认。世界卫生组织的传统医学中心、世界针联总部、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总部等均设在北京。目前,中国就中医药学与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着密切的交流和往来。

    柳长华指出,中医药申遗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传播和发展的过程。通过申遗可以让国内民众充分认识中医药的发展历程,更有助于增进世界各国对中医药的了解,使中医药对文化发展和人类健康作出的贡献得到世界范围的认可。以申遗这种方式来宣传中医药,其在对外传播速度、广度和深度方面的优势是其他方式所不能比拟的。

    ——申遗进展如何?

    据柳长华介绍,此次中医药申遗是整体申报,包括汉民族传统医药和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也包括各种与医药相关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实物资源等,而不仅仅是保护个人的医术、医方或者某个方法。

    现在,整个工作正处于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阶段。日前,经过专家组的数次讨论,已决定将中医药传统知识分为十类(中医生命知识、养生、诊法、疗法、方剂、中药、针灸、民族医药、卫生民俗、其它)进行申报。如果进展顺利,计划年内完成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申报。

    文/本报记者 徐亚静

    ■相关链接:世界非物质遗产保护进程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跨越了4个重要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建议案。第二个阶段是建立“活的文化财产”制度。第三个阶段是建立“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公告制度。第四个阶段是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1972年《巴黎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保护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世界遗产公约》对人类整体有特殊意义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自然风光和文化及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但是,《世界遗产公约》不适用于非物质遗产。因此,在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获得通过之后,一部分会员国提出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制定有关民间传统文化非物质遗产各个方面的国际标准文件。在198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5届大会上,通过了关于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建议。建议在最后一章关于促进国际合作的条文中指出,会员国要对那些民众或社团的具有象征性精神价值的非物质遗产给予更大的关注。根据建议的精神,执行委员会在142次会议上通过了5.5.5号决议,为建立“活的文化财产”系统制定了工作指南。同时总干事要求各会员国建立本国的“活的文化财产”系统。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7年11月第29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一项关于建立一个国际鉴别的决议。这个决议称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遗产优秀作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委会第154次会议指出,由于“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是不可分的,因此在以后的鉴别中,在“口头遗产”的后面加上“非物质”的限定。执委会在155次会议上制定了关于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优秀作品的评审规则。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该公约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并对此定义作出了具体的说明。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文章出处:中国医药报28总第3139期))
http://topic.xywy。com/wenzhang/20050630/448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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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长华教授在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高级培训班上的讲话----------------------------------------------传统医药文化遗产保护方法
丁侃整理

2008年12月27日下午2:0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相关技术高级研修班”在西安交大康桥宾馆继续举行。下午的会议由王旭东教授主持。
王旭东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此次会议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所长柳长华教授,随后柳教授作了题为“传统医药文化遗产保护方法”的主题演讲。
柳长华教授首先称赞了会议的承办方西安交通大学出色的组织工作。他说:“长安所在的关中自古为四塞之地,是出能人的地方,很高兴此次会议能在西安举行”。接着他分以下几个方面介绍了传统医药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
一、中国文化的固有性
孔子有云:“齐多怪异,秦多神仙,楚多巫鬼”,这种地域性的文化特征传承数千年,直至今日仍保持着鲜明的特征,这就是中国文化固有性的问题。柳长华教授举例说:“秦多神仙,你们陕西现在不是还有什么‘神功元气袋’、‘神刀’、‘神脉’等神仙的东西在流行吗?”这就是生生不息的中国传统文化,需要我们保护继承和发扬。
二、体悟传统文化
柳长华教授借用《庄子•天地》篇:象罔为黄帝找回玄珠的典故,《庄子•应帝王》篇倏忽二帝为混沌凿开七窍,混沌因此而死的典故。说明对中国的传统文化的研究是不能仅停留在表象的,只可以用心来体悟。学习中医学也是一样,先从学方开始,然后知守方,最终做到心中无方的境界方为领悟到了中医的真谛。这也就是柳长华教授经常提到的“中医不治病”的观点。
三、传统文化亟待保护
柳长华教授首先提到了他刚在《环球时报》上看到的一则消息。有人建议将春节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人提出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凡是需要保护的都是落后的东西。为什么西方的圣诞节不需要申遗?柳长华教授从文化借助强势经济对外扩展和全球化冲击传统文化的角度驳斥了后一种观点。
随后谈到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柳长华教授回忆起05年搞“知识产权战略”课题时的感受。通过研究我们认识到知识产权制度生来就不是用来保护传统的,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我们传统知识的保护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最近中央做出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重大决策,传统的文化知识是要产生现实利益的,那么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智力成果,我们怎么能够不主张我们的权利呢?现在韩国日本等国家都在有意识的提升自己的传统文化,甚至不顾历史的事实企图将他们的传统医学同中医学隔离开来,与我们“争名分”,大家要有紧迫感呢。
四、中医和中药的真正内涵
我们如何认识中医,中医是什么?中医显然不是现代狭隘意义上的西方科学,同时中医也不是单纯的文化。中医真正的内涵是中国人对生命和疾病的一种认知方法,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相关技术和方法。她形式上表现为技艺,但文化才是她的命脉。医学始为医道,唐代后才列为医学。韩启德先生在《光明日报》撰文,提到医学的起源,就认为医学应当属于人文科学的范畴。柳长华教授举例:砂锅煎药的过程就是一个文化的过程,它实际上代表了一种仪式,体现的是一种精神力量。“九砭养生经”的治疗时,操作者是要念经的,这同样是一种文化的过程。
我们如何认识中药,中药是什么?中药是能利用其自然属性进行防病治病的物资。它与植物药有着本质的区别。凡是改变了自然属性的物资都不可能长远。
五、中国人的追求——得道成仙
柳长华教授谈到了上个月在长安俱乐部“中国味道”系列讲座上的讲演。谈到了白石老人的《虾神》,谈到了朱乐庚先生的《天马》,指出他们的艺术成就达到了极高的境界,他们就是各自艺术领域的“仙”。
中国本土的文化是不讲究神灵的,中国人孜孜不倦追求的是什么呢?那就是“成仙”,“仙”是什么,是看不见摸不着虚无缥缈的吗?不是!仙就在我们身边,得道之人能顺应自然,呼吸于天地之间,即为成仙。得道之人就是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仙”。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柳长华教授系统的回答了这个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个法律概念,有通行的国际法,国内也有相关的保护条例。以为有关传统的保护往往力度不够,是一把“软刀子”。我们要用好这个法律武器,将保护措施落地实处,打造保护传统的“硬刀子”。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是对中国有利的一种制度,是对于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的一种对抗。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是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度保护的传统,是一种基于源头的保护措施。有了这套制度,我们的传统文化才能够做到:承认价值,合理利用,惠益分享。
最后柳长华教授谈了自己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感受,作为一位中国人,我们无意与外国人对立,但我们也不可以成为民族虚无主义者。知识无国界,利益有主体。文化是一个民族身份的象征,传统的文化的保护我们责无旁贷。

柳长华教授高屋建瓴的见解,睿智犀利的风格和风趣幽默的语言引发了大家的深思和阵阵掌声。
随后柳长华教授向与会的给位学员传达了王国强副部长5月19日在局长办公会议上关于中医申遗工作的讲话精神。
http://gjszh.uueasy。com/read-htm-tid-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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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无国界,利益有主体”,凡是对民族传统文化取虚无主义态度的人,不过是鼠目寸光之辈,只能争些绳头小利就洋洋自得,不足与此辈探讨高深之学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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