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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讨论:河南省中医院推出高价门诊 100元只挂个号
来源:本站原创 中医理论数据 字体:
著名的专家、宽阔的大厅、精致的装修,花100元在传统医学诊疗中心就诊,能享受“星级服务”  


  ■商报记者龚瑾

  去医院看病,挂个号就得一二百元。这事以前在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没少听说,如今在郑州也出现了。

  10月20日,河南省中医院传统医学诊疗中心正式“开门迎宾”。在这里求诊,每人次需交100元的“挂号费”,这项费用在这里被称为“会诊费”。

  医院称此举是为了“提高诊疗质量”,可有患者认为,医疗服务是公共资源,不该有“特别价格”。

  【问题】“特需门诊”现身郑州

  10月20日,河南省中医院传统医学诊疗中心开张。该中心原则上不提供门诊挂号服务,患者只有通过电话向中心提出就诊时间,并得到工作人员的确认,就可准时获得专家的诊疗服务。

  但是,要享受这样的待遇,患者必须为此付出相当的“代价”——在该中心请院外(河南省中医院以外)省内专家看一次病需要“会诊费”100元,找省外专家看病则需要200元。

  而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门诊挂号费最高为11.5元,其中,0.5元为挂号费,1元为中医诊查费,10元为知名专家诊查费。

  这个“会诊费”,实际上就是“挂号费”。在该院的网站上,有这样的原话:“如果是外院的专家,要先到传统医学诊疗中心开挂号条到挂号室挂号。”

  【调查】百元挂号供不应求?

  “诊疗中心其实就相当于一个特需门诊。”这样的看法,在业内人士那里达成了一定的共识。而该中心宽阔的大厅、配着藤椅的茶几、洋溢淡淡药香的中药标本展示,更证实其宣传材料中,“星级就诊环境”所言不虚。

  在这里坐诊的专家,每坐诊一次只接受10名患者的预约,通过硬性规定,确保每位患者至少有30分钟的就诊时间。

  与此同时,省中医院专门为每位专家配备了2到3名中医博士或主治中医师,患者进入诊室后,首先由他们为患者进行初步诊断。

该中心主任刘爱华解释道,这100块钱除了会诊费外,还包括了病历建档、中医辨证指导、健康咨询等费用,在省卫生厅的价格蓝本里都是有据可查的。

  10月22日上午,传统医学诊疗中心开诊第三天,专家正式按照坐诊时间工作。导医处几名护士接电话、接受咨询正忙个不停。第二天就是这位国家级老中医,原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河南中医学会会长、中药学会会长张磊的坐诊时间了,想让这位长于内科杂症治疗的专家看病的患者不在少数。就连其下次坐诊的10个号也已经排上好几位了。

  “现在预约的人非常多,尤其是像张磊这样的专家,想看病一定要尽早电话预约。”值班护士赵丽敏翻着登记单告诉记者,当周坐诊的专家的预约号已经基本排满。

  两天后,10月24日,记者再次到该中心查看,想挂张磊的号已经排到了11月以后。

  【争议】医院:高挂号费是为提高诊疗质量

  “100块钱挂个李振华的号,太值了。”得到传统医学诊疗中心开张的消息,在郑州工作的刘强赶着去为母亲预约了一个李振华的号。

  对这样的情况,刘爱华已经习以为常。李振华、张磊同时还在其他医院坐诊,在那里挂一个他们的号是11.5元。不少人排了一夜队也拿不到号,只能从一些号贩子手中高价购买。有报道称,张磊的一个号,很轻松就可以卖到300元。

  “预约挂号将彻底避免这一现象,并提高诊疗质量。”刘爱华说他们完全执行预约挂号,并限定每天挂号最多10人次,就是这一目的。更何况,在刘爱华看来,中医不能等同于西医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一个好中医,能够看到你身上已发病,将发病,甚至是未发病,并针对个体系统治疗。

  即便是这价格对患者来说有些高,患者也可以选择到专家们所属医院挂号看病,那里的挂号费还是原价。“对老专家来说,我们在乎的并不是那100块钱挂号费,治病救人并抢时间传师承,将他们肚子里的东西留下来才是最重要的。”刘爱华说。

  此观点,得到不少业内人士的认同。对患者进行分层,并合理分配医疗资源,这在医疗界并不是新鲜话题,多数人认为这也是未来医疗发展的方向。

  较早进入国内医疗市场的艾力彼(香港)医疗集团董事长庄一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病人太多、排队时间过长是催生特需门诊的一个主要原因。医疗不能一碗水端平,应该分高、中、低等,有钱人,他们不但想治好病,还想着怎么能治得舒服,既然公众有这个需求,医院提供这一服务就是合理的。“医院推行特需门诊是为了给病人提供一些便利,而且前来挂特需门诊号的病人都是自愿的,医院并没有乱收费。”

  南宁市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特需门诊在南宁市开通以来,市民反映满意的比不满意的多一些,“实际上是给病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

  【患者】高挂号费损害公共医疗福利

  “医院这么干,无形中给病人分了等级。有钱的,坐在家里打个电话,就可以挂上专家号,到医院一看就是半个多小时;没钱的,排上大半天队,还不一定能到号,就挂到号顶多也就是看几分钟就完事。这样,有点不公平了。”一位为儿子看病排了一夜队,却没排到号的年轻妈妈说。她要挂的医生是位主任医师,规定挂号费为6.5元。几分钟前,她以高于规定价格近10倍的50元钱,刚刚买到该医生的号。

  对于高价位就能杜绝倒号的说法,更多患者表示不认同。反正是打电话预约,约到谁的算谁的,谁能保证没有号贩子提前约了一大堆,然后以更高的价钱卖出去呢?

  河南宇法律师事务所龚晓忠律师认为:对老百姓来说,老专家也好、良好的医疗环境也罢,这些医疗资源都是“公共”的,他们提供的医疗服务也应该是一种公共产品。现在,这些良好的医务人员、就诊环境被剥离开来,为少数人服务。这势必影响到普通医疗服务的质量和供给,减损了公共医疗福利,变相地降低了公共医疗的服务水平,这对普通病人有失公道。

  【建议】“特需门诊”监管力度需加强

  据了解,设立特需门诊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而且这些地方的特需门诊又分好几个档次,挂一个号最贵的要花千八百元钱。过高的价格将很多病人挡在了资深专家的诊室门外。

  有专家认为,全国各地一哄而上搞特需门诊是当前医疗体制弊端导致的一种不正之风,“特需门诊是高收入人群花钱买服务的一种方式,虽然没有触犯有关规定,但医院是一种公共资源,特需门诊、特需病房的出现表明,这种公共资源在分配上存在着不公平性。”

  针对各种医疗特殊服务层出不穷、价格节节攀升的现状,一些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有关部门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医疗特殊服务进行规范,防止过度开展医疗特殊服务,浪费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同时警惕部分医疗机构以此巧立名目乱收费。

  在现阶段,开展特需门诊存在“医院为给少数病人提供良好服务而牺牲多数病人利益”的现象,涉嫌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应鼓励。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推出特殊服务的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

  据了解,银川市卫生部门已着手加强对医疗特殊服务的调控和干预,规定开展医疗特殊服务的病床数不得超过医院总床数的10%,将医疗特殊服务的收入纳入医疗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困难群众的特殊困难。

  【相关链接】

  所谓特需门诊,是患者付出100到300元不等的挂号费,或者再加上高出普通门诊3至5倍的诊疗费用,就可以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病人在求医过程中会感到舒适、便利,同时还可享受到相当于星级宾馆水平的住宿、就餐等配套服务。除了医疗设施和环境等硬件条件外,特需门诊对坐诊专家的要求也相当高,他们往往是主任医师或国家级专家。

来源: 大河网-河南商报

[ 本帖最后由 梁知行 于 2007/10/30 12:39 编辑 www.med126.com]
-----------终于有人开窍了,势在必行。
-----------合理的!
-----------真想骂人!
这群混蛋的专家到底是在救死扶伤,还是在作秀搜刮民脂民膏?
-----------能看好病的话1000元挂号我也愿出。
-----------没有仁心,
何来的高超的仁术?
-----------一名合格的医生,接诊病人,门诊费用的标准到底有什么依据啊?100元治好了疾病,值么?
医生的劳动报酬到底该如何管理?到底谁在给医生发放劳动报酬?
公共医疗服务系统,当然是国家财政全权拨款供养才是。现实呢?医院都在靠卖药卖检查维持生计,药厂药贩通过医院赚取高额利润,医生按诊疗收入提取奖金,按所开药方取得灰色收入。医生都觉得自己委屈不能致富,自然要奔钱看!
到底什么样的体制才能让医生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呢?欢迎高人指教!
一个医生如果从30岁开始独立看病,60岁退休后如果还能生存25年,那么他如何筹备自己的退休基金?如何承担赡养父母的费用?如何应付自己的生活费用?如何有缘房子车子?如何娶妻生子?如何筹集孩子的教育基金?如果按月收入3000计算:
30年的工作报酬是:3000*12*30=108万元人民币。即便不吃不喝不花,也未必能筹集到养老基金!何况,很多医生的月收入根本到不了3000元。这样的医生,能安心工作的有几成比例啊?
当然,老板总是希望用廉价劳动力的。
好了,就让廉价的劳动力来做健康医疗服务吧?
-----------今天顺路去看了一下,目前是在造势.已经带动了其他原有科室.听几位病人反映都能接受这种方式.首先保证了医患之间的交流.
名医介绍栏中共有27位,年龄在50左右------80多岁,大部分为市内中医,有几位是基层市级医院的.


同时也暴露出了传统中医的青黄不接.也就是相对纯正中医人才的欠缺.
-----------看病难,看病贵,
如何去发挥中医的优势!
中医自古是注重医德的,想赚钱可以去当老板嘛!
-----------如果真的可以救命,医术所值,又何能以价格相论?我认为,只要不是欺世盗名,欺骗病人,非常的值!但是....如果没有疗效,则是消费者买了虚假承诺的假货,应该可以退还诊费和索赔,这才是一份价格一分货,假货自有消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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