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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专栏:绝望的抗争:一场失败的职业病维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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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上血液病,丈夫两年坚持维权终失败,专家称其抗争有助于推动司法进步

摘要:2011年12月6日,广东省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对郑义的血液病进行第二次鉴定,得出的结论是:不能诊断为职业性苯中毒。也就是说,无法得出郑义的血液病与工作环境有关的结论。

2011年12月6日,广东省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对郑义的血液病进行第二次鉴定,得出的结论是:不能诊断为职业性苯中毒。也就是说,无法得出郑义的血液病与工作环境有关的结论。而这一结论,也是对职业病鉴定的最终结论,患者无权再提出申诉。郑义丈夫周华胜拿到这一结论的那一刻,泪流满面。两年来,为了给妻子讨个说法,周华胜尝尽了人间冷暖。“我最大的感受是,职业病维权真是太难了。”周华胜感叹。如今,他已聘请律师,准备做最后一博。

一对平凡的打工夫妻

天拿水的气味很难闻,但时间长了,大家慢慢地习惯了。

今年40岁的周华胜和39岁的妻子郑义都是重庆人。1992年,郑义从老家来到惠阳新圩镇嘉威鞋厂做工,成为流水线上的一名工人。除了中途结婚、回老家盖房子耽搁了一段时间,从1992年到2009年底,郑义一直都在嘉威鞋厂工作,其间没有跳槽的经历。

1998年,周华胜在妻子的介绍下也来到嘉威鞋厂工作。除了2006年至2008年中间因故离厂后再返回原来岗位,他在工厂的工作经历也有十多年。周华胜与郑义一直在同一个车间:开料车间。

在工厂领导和同事看来,二人在厂里勤勤恳恳,默默无闻,与领导同事的关系融洽。“周华胜是一个做事情比较认真的人,而且为人比较热情。”同事黄小姐说。如今虽然已辞职2年,但周华胜依然保留着当初厂方颁发的一张优秀员工奖状。

在郑义被查出血液病之前,周华胜夫妇与嘉威鞋厂关系也很融洽。“我们都是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员工,如果厂方对我们不好,我们不满意,肯定早就辞职了。十多年来,工资在不停地涨,我们感到很满足。”郑义说,“儿子在新圩读中学,我们的工资从开始的800多元每月涨到1800元每月,日子也过得不错。”如果郑义没有患病,周华胜可能已经是工厂里面的一名中层领导,郑义的工资也会上涨到2000多元,一家人或许已经在惠阳新圩买了一套房子。

流水线上的日子忙碌而平静。多年来,二人的工作环境长期伴随着天拿水、胶水、白电油、洗涤水等化学物品。“那时只是觉得洗涤水、天拿水的气味很难闻,有时候会难受到流眼泪,有时候会感到想呕吐。但时间长了,大家慢慢地习惯了。”周华胜说。

工厂不断有人患怪病

一个工人中毒死了,另一个女工生出来的小孩是畸形儿。

南都记者曾进入嘉威鞋厂实地采访,周华胜对工厂的描述并非夸大其词,车间中洗涤水、天拿水的气味也让记者有欲呕吐的感觉。

夫妻二人当时并未想到这些物品到底对身体有怎样的影响。“那时怎么也不会想到还会有血液病出现,甚至有同事生病了回家,然后家属进厂闹,我们也没有意识到,类似的病会发生在我们身上。”周华胜说。

从1996年开始,工厂不断有人患上奇怪的病。“1996年,四川人陈仁兵突然被查出急性中毒,他上世纪八十年代进厂,工作了十多年。回家后就死掉了,不到30岁,留下妻子和2个儿女。后来又听说他妻子不堪重负自杀了。”周华胜说。

卿艳秋曾经是嘉威鞋厂的一名员工,和郑义在同一个车间的做花部,“我1998年进厂,2005年离厂,前后大约工作7年。”卿艳秋说,“我们每天都要与胶水、天拿水以及洗涤水打交道。刚进厂的时候,刺鼻的气味让人难以忍受。但那时不知道这些化学品是否对身体有害,时间长了,就习惯了。那时最大的感觉就是累,每天工作10个小时,周末还要加班,工资只有800多元。每晚回到家里,双手根本抬不起来。”

“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是职业病,只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患病之后,我才意识到,我工作的环境可能对身体有害。她是广西人,叫黄梅仙,在我前一年进厂,在工厂工作了7年,离厂的时候怀孕。后来生出来的小孩是畸形儿。她一直认为那是工作环境造成的。所以,她离开之后,我也辞职了。”卿艳秋说。

妻子被检出血液病

“我坚信我老婆的病就是职业病。”周华胜语气坚定。

平静的日子在2009年9月被打破。周华胜一家人的命运从此被改变,而他们与厂方的关系也逐步恶化。

当时,郑义在工作期间时常感到头晕,脸色苍白并伴随着胸闷。当年10月1日,郑义在周华胜的陪伴下到新圩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骨穿”,医生建议其去大医院检查。

随后郑回乡治疗,2009年10月11日,她在重庆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检查得出结论:严重贫血。10月13日,郑义再次前往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高危MD S,合并继发骨髓纤维化。“这样的结果意味着她患有严重的血液病,接近白血病。医生说因耽误了治疗时间,目前病情已经恶化,她最多还有两年的寿命。医生说这种病与化工有关,但需要做进一步的职业病鉴定和检查。”周华胜说。随后,郑义辞职回到四川老家休养。

当时,南都报道此事之后(详见南都2009年12月8日报道)曾引起广泛关注。迫于舆论压力,嘉威鞋厂曾联系南都记者要求在记者的见证下,将郑义从重庆接到惠州进行诊治。随后,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的诊断结果依然证实郑义患有血液病。

“但是,嘉威鞋厂只支付相应的诊断费用,不支付长期的治疗费用,因为他们认为,我老婆的病不是职业病,不是工厂造成的。”周华胜说。

从2009年底开始,周华胜开始了一次漫长的维权之旅。“我坚信我老婆的病就是职业病。”周华胜语气坚定。

维权成了他生活一部分

“有的部门我一天去好几趟,就连扫地的阿姨也认识我了。”

因为要照顾妻子,周华胜辞掉了嘉威鞋厂的工作。“老婆治病需要花钱,儿子在这边读民办学校也要花钱。没办法,我们只好把儿子送回老家读书。”原本生活在一起的一家人,不得不相隔千里。

因身体原因,郑义不能再继续工作。为了养家和治病,也为了方便维权,周华胜在新圩选择了一份保安的工作。“当保安可以轮班,有时白天可以不上班,所以,我把白天的时间用来写材料,上网,去有关部门投诉、上访,而且,保安收发相关材料很便利。”周华胜如是解释他做保安的初衷。虽然每月的工资只有1600多元,远比不上在工厂上班。

维权成了周华胜生活的一部分。“厂里不配合,不提供相关的资料,我就去劳动局,劳动局不理,我就去卫生局,卫生局不理,我就去镇政府,镇政府不理,我就去区政府,最后一直到广东省政府。”周华胜说,“有的部门我一天去好几趟,就连扫地的阿姨也认识我了。”

南都记者走访惠阳区卫生局、劳动局以及新圩镇政府了解到,周华胜已经成为这些部门的“熟人”。“这个人很执着,风雨无阻,有时候,我们也觉得,这个人挺值得佩服的。因为他可以坚持两年做一件事情。”惠阳区政府部门一名接触过周华胜的领导如是说。

维权中的曙光和挫折

厂方不配合,很多资料不愿意提供。政府部门不断踢皮球。

经过不懈的努力,事情总算有了转机。去年初,惠阳区卫生局一名副局长前往嘉威鞋厂,要求厂方配合郑义的职业病鉴定和治疗。

去年7月6日,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诊断办公室发出一份通知,通知称,因郑义所患血液病怀疑与在用人单位嘉威鞋厂工作期间接触天拿水、胶水、白电油、洗涤水等物质有关向该院提出职业病鉴定申请,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目前材料,该院认为郑义疑是职业病病人。这一纸通知让周华胜看到了职业病维权的胜利曙光。

“但是厂方却不配合,很多资料不愿意提供。于是,我就再次去投诉、去上访。”周华胜说,在维权的过程当中,他不断地遭遇挫折。“我去劳动局,劳动局说是卫生局管;我去卫生局,卫生局又说是劳动局管。我去镇政府、区政府,区政府又说去找工厂。总之,政府部门不断地踢皮球。”

为了节省开支,周华胜吃最便宜的快餐,寄宿在朋友家中。白天,他就奔波于各个部门。“有一次去广东省卫生厅,保安根本不让我进去。我等了半天。后来只好去省劳动厅,省劳动厅又让我去找惠州市劳动局、惠阳区劳动局。”周华胜拿出一大叠广东省政府、劳动厅、惠州市政府、卫生局等部门的上访回执单。

在上访的过程中,周华胜不断地学习和搜集相关的职业病维权资料,如今,他可以将手头上的每份材料倒背入流。对职业病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也如数家珍。

去年7月14日,广东省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得出的结论是,郑义的病不能断定为职业病。这一结果让周华胜大感意外。

难以接受的最终结果

我要找到省鉴定委员会的专家,我要他们解释给我听。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对鉴定结果不满,可以在一个月内提起申诉再次鉴定,而再次鉴定的结果则成为最终的结果,双方必须接受,无权再申诉。很快,周华胜提起了重新鉴定的申请。

而此时,周华胜已将工作的地点改到新圩长布村一间工厂。夫妇俩租了一间只有10平米左右的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几件行李。“虽然这两年来维权没有花多少钱,主要是一些路费,但是因为维权,我的工作耽误了很多,收入很少,而且老婆还要治病,小孩还要读书。”周华胜说。

可喜的是,郑义的情况并未像当初医生预言的那样只有两年的寿命。但郑义如今的健康状况仍不容乐观,头发大多已经花白,时常感到头晕和胸闷,只能做简单的家务活,并需要定期服药。两年来,郑义一直没再工作,周华胜承担了家里所有的生活压力。

相比于丈夫的坚持和激动,郑义显得平静而淡定。“当初我和老公说,我们不要维权了,算了,回家吧,我们怎么斗得过厂方呢?但是,老公很坚持,他一定要维权,我也就随着他。可是,这两年来,他吃了很多苦。我很想和他一起回家,在家里做点小生意,和儿子在一起,平静地过日子。”郑义抹过眼角的泪水。“如果不是我的病,我们一家人现在应该生活得很好。”郑义叹息说。

但周华胜的坚持并未改变最终的结果。2011年12月6日,广东省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的重新鉴定结果与第一次鉴定结果并无二致。而这一结果,也是职业病鉴定的最终结论,当事人双方无权再申诉。

“我真的无法接受。我要找到省鉴定委员会的专家,我要他们解释给我听,到底是为什么?”周华胜反复念叨着这句话。

如今,周华胜已经聘请了律师,打算做最后一博。如果官司失败,他们夫妻就准备回重庆老家,与儿子一起生活。1992年到2012年,20年之后,一场病变,一家人的生活重新回到原点。

声音

“我们尊重专家的鉴定结果。如果他想要维权,那是他自己的权利,但是,很多时候,周华胜是在无理取闹。对于郑义的病,厂方并没有推卸责任,2年来,周华胜申请鉴定、郑义的治疗费用都是厂方支付的。至于今后厂方是否会给予郑义一定的人道主义补偿金,还需要董事会讨论决定。”

———嘉威鞋厂厂长张君

“其实,我很佩服周华胜,为了自己的权益,他一个人坚持不懈地与厂方对抗。这么多年来,类似的病多次在厂里面出现,但没有人像他那样去做。不过,周华胜不会赢,因为如果他赢了,很多工厂的员工会效仿他,向厂方索赔。那么,这是工厂不愿意看到的,而政府也会有所顾虑。”

———嘉威鞋厂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员工

“周华胜的努力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他的行为可以触动更多的人去维权,去推动司法的进步。只是,目前中国的现状是,职业病维权实在是太难了。”

———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义

对话

“职业病维权太难了”

南都:你为何一定要维权?

周华胜:我要讨回公道,为妻子挣到医药费。她的生命等同于我的生命,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没钱医治,痛苦地死去。

南都:两年来,你去过多少个部门?

周华胜:至少有20个政府部门。很多时候,各个部门都是在踢皮球、相互推诿。

南都:但有时候也有领导督促处理。

周华胜:那是因为我经常上访,上级压下来了,下面不得不办。

南都:维权之路上让你最寒心的事情是什么?

周华胜:一家卫生监督局的局长对我说,生老病死是很正常的事,让我不要再没完没了地上访。

南都:对于2年的维权之路,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周华胜:最大的感受是职业病维权太难了。我们饱受别人的冷眼,觉得很累。

南都:你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周华胜:对于结果我们很失望,这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我希望那些鉴定专家能站出来解释下鉴定结果,好让我们死心。

南都:后悔走上这条坎坷的维权之路吗?

周华胜:我不后悔,因为我们的正当权益遭到损害。

南都:接下来你打算做什么?

周华胜:我已经请了律师,目前正在搜集材料,打算做最后一博。

专家说法

“周华胜的维权行为很有意义”

王义,浙江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代理过多起职业病维权的案子,如为甘肃、四川尘肺病人做辩护律师。“周华胜经过两年的努力,最终失败,这一结果很正常。”王义说。

“但是,周华胜的努力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他的行为可以触动更多的人去维权,去推动司法的进步。只是,目前中国的现状是,职业病维权实在是太难了。”王义说,“因为按照目前的法律,劳动者要维权,条件非常苛刻。例如必须提供某段时期的工作经历、环境证明。可是,很多时候,因为职业病发病是在多年以后,当年的证据已经很难搜集,所以,劳动者非常被动。”王义感慨地说,“像周华胜一样,我接触过很多类似的案例,他们都是确信自己患上了职业病,才如此坚持。我非常支持他们的坚持,虽然失败了,但是,职业病鉴定的进步需要他们做出努力。”

王义建议,职业病维权的相关法律今后应该向劳动者倾斜。“鉴定委员会可以采用概率的方式来鉴定,例如,一个工厂,患病的工人100个中有80人是相同的病情,并有着相同的工作经历,那么,就可以确定是职业病。”

嘉威鞋厂部分员工患病表

黄孝友1990年代进厂,2004年被查出白血病,时年30多岁,车间主管

陈仁兵1980年代进厂,1996年被查出急性中毒,死亡时30多岁,普通员工

黄梅仙1990年代进厂,怀孕后生下畸形儿,普通员工

郑义1992年进厂,2009年被查出血液病,普通员工

记者:陈海燕 彭坤

来源:南方都市报



-----------职业病防治修法难救命 劳动者维权为何这样难?

此次修法在降低职业病诊断门槛、强化政府责任方面有所进步。但只有确认和保障“劳工三权”(团结权、集体谈判权、集体争议权),才是保护劳动者的最终路径

距离2009年深圳耒阳籍尘肺工人集体维权事件,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徐新生、徐瑞宝和李万美,三个还没有拿到赔偿的工人,至今还在繁琐的法律程序中打圈。

生命跑不过法律程序,几乎是很多中国职业病患者的宿命。2011年6月27日首次提交立法机关审议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能改变他们的命运吗?

维权与生命赛跑

深圳耒阳籍尘肺工人曾从事的工作——风钻爆破,是深圳建筑行业必不可少的工序,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自上世纪90年代初,湖南耒阳籍工人老乡拉老乡来到工地,久而久之甚至垄断了这一行业。

从1999年开始,陆续有风钻工人患尘肺病。他们中绝大多数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险,甚至没有企业承认他们曾是自己的工人。多年的坎坷维权过程中,不断有病人死去。

历经种种波折,十年后的2009年,这批患病工人才得以联合起来集体维权。多次斗争、妥协的结果是:政府为工人们主持了劳动关系认证,近90名“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工人,得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尘肺病I期患者与死者家属赔偿7万元,II期赔偿10万元,III期人文关怀13万元。其中能被确认劳动关系的十余名工人,则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赔偿标准进一步索赔。

这11名工人就此走进了法律程序的迷宫。一位工人选择与单位私了,六位放弃诉讼选择“人文关怀”。只有四名工人进入了职业病鉴定和工伤认定环节。其中一位顺利拿到了20万元的赔偿。最后的三个人,则经历了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以及民事索赔的仲裁和一审程序。

“我相信最后肯定能赢,但不知道是否还能等到。”尘肺病工人徐新生说。如今,用人单位又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这也是法律程序的最后一环。漫长的维权,似乎已经看到了曙光。

然而,已是尘肺III期的徐瑞宝,每说两句话便需要停下来吸一口氧。40岁的徐新生,是三人中患病程度最轻的,他本准备去北戴河国家煤矿工人疗养院洗肺,却在今年年初查出肺结核——洗肺只会加重他的病情。“只怕我们的生命还是跑不过维权。”

这场仅有少数人能走到终点的维权马拉松,仅仅是这些年来中国职业病群体性爆发的序曲。在此之前,是河南工人张海超开胸验肺;在此之后,是同在深圳打工的张家界(8.25,0.03,0.36%)籍风钻工维权。紧接着从河北围场、甘肃古浪到四川甘洛,数百尘肺工人集体维权事件频发。

出现在媒体上的故事大同小异,一个又一个村庄的年轻人结伴外出打工,辗转多家工厂或矿山。他们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劳动保护。多年后发现患病,工厂、煤矿甚至已经倒闭。工人维权的起点,乃是一纸职业病诊断书,而他们却无从提供诊断所需的种种材料,在维权的第一个环节即被拒之门外(相关报道参见本刊2010年第2期“尘肺病:维权无尽头”,2011年第4期“维权跑不过生命”)。

针对职业病维权中的程序障碍,修改施行九年的《职业病防治法》的呼声渐高。2011年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卫生部部长陈竺(专栏)在常委会会议上对《草案》进行说明时介绍,《草案》保留了现行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框架,着重理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制,解决职业病诊断鉴定难等当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不少学者对此次修法降低职业病诊断门槛、强化政府责任的方向给予了肯定,但同时强调,确认保障“劳工三权”,方是保护劳动者的最终路径。

程序纾困有限进步

对于罹患职业病的工人而言,维权的起点是职业病诊断。

工人们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即是诊断机构太少。按照规定,仅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方可进行职业病诊断。而在实践中,职业病诊断则被地级市一级的职业病防治所垄断。

在“开胸验肺”事件中,张海超曾到多家二三级医院就诊,但都无法得到尘肺病诊断结论——它们都不具备职业病诊断资格。北京的多家医院则碍于职业病诊断的“属地化管理”,无法对其确诊。

2009年8月,卫生部曾发文,要求到2010年5月底前,每市(地)建有两家以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此次修法的《草案》进一步打破限制,明确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使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都可以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增加劳动者自主选择诊断机构的机会。同时还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诊断的要求。

不过,找到诊断机构仅是第一步。根据现有的职业病诊断机制,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需要提交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一系列材料。其中大部分资料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虽然《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如实提供相应资料,但在现实中,企业往往不愿意“自证其罪”。

由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下称义联中心)发布的《职业病调研报告》显示,在其调研的工人中,48%的人曾因材料不齐全而被职业病诊断机构拒绝受理。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人,不少用人单位会一口咬定不是自己的工人。有26.2%的工人在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关材料前,先要为证明劳动关系而进行仲裁及诉讼。为准备齐所有诊断材料,四分之一的工人用了超过三个月的时间,三分之一的人花费超过了1000元。

待材料齐备,经过平均34天的等待后,工人们才获得职业病诊断结论,随后方可进入工伤处理程序。

义联中心的调研发现,57.8%的患者经过30天以上的等待,才能领取到工伤认定书,其中最长者花了整整1461天。此后,51.8%的患者又要经过30天以上的等待,才能得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最长者花费了122天。这三个程序中的每个环节都可能面临异议而又复议或重新鉴定。

此时,若有工伤保险,可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若无保险,则还要再向用人单位追偿。如果对用人单位的赔偿标准不满意,又需要劳动仲裁,还可能启动民事一审、二审。若用人单位恶意抵赖,还可能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根据义联中心的统计,职业病维权最多可达12项程序,加在一起可以达到1926天。

改变此种诊断难、维权难的格局,乃是此次修法的主要目的。义联中心曾建议将职业病诊断和工伤认定两个程序加以合并,将劳动关系的仲裁改为一裁终局。但此次的《草案》并未对现有的程序加以简化,仅对职业病诊断的门槛做出了一定的调整,同时引入对鉴定所需资料有异议的救济程序。

一方面,《草案》要求用人单位如实提供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资料,对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企业,政府部门可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乃至责令关闭;另一方面,在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资料的情况下,诊断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等,做出职业病诊断结论。

义联中心主任黄乐平表示,该规定乃是《草案》的最大亮点。如果确实能够实施到位,对于化解职业病诊断难的问题是往前迈出了一步。

监管不如赋权

此番修法,除了降低职业病诊断门槛,对职业病防治体系中的其他实体性规定并无改动。在业内专家看来,从纸面上的法律看,现有的职业病防护制度并无硬伤,甚至可以说“十分好”。

现行法律已构建了一套高标准的防护体系,包括前期预防以及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两部分,其中对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劳作中的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和监测、劳动者的健康检查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关键是执行不下去。”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表示。

根据义联中心的调研,46.1%的职业病工人所在用人单位从未进行过职业健康检查;有71.8%的患病工人所在单位没有设置防护设施,只有52.9%的单位曾接受过政府部门的检查。80%的职业病工人没有接受过单位应为其提供的职业卫生培训,对职业病及相关法律的了解极其匮乏。

现行制度安排,“是按照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国有的框架所做出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孙树菡介绍说,当前非公经济早已是主流,劳动力大量流动,劳资矛盾突出,企业先天追逐利润,自会想尽办法压低人力成本。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草案说明中称,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预防义务问题,主要是由于法律执行不严格和不到位。一方面,企业违法成本低;另一方面,职业卫生监管严重不足。据卫生部统计,2009年各级职业卫生防治机构列入监控的仅1200多万人,以2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计算,只有6.1%纳入监控。

监管体制不顺,也是职业病防治体系难以落实的原因之一。按现行《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的防治监督管理工作应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但中央编办的多个文件则将职业卫生监管任务划归安监部门。监管主体的不明确使得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无所适从。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步雷介绍,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职业病防治领域形成“劳动部不管,卫生部独揽”的格局,而近年则演变成“卫生部门推诿、安监部门兼管、劳动行政部门不管”的局面。

此次修法将“理顺业卫生监督管理体制”作为重点,把“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明确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三个部门负责。

在黄乐平看来,这一规定结束了执法与立法的分离,但是并不意味着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如果没有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多一个部门意味着多了一个可以推卸的渠道,最后的结果有可能是争权夺利的事情大家都抢着干,有风险、担责任的事情都躲着走。”

陈步雷建议,“绝对不能再疏忽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这次修法一定要明确,工伤职业病防治的主要监管机构就是劳动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就医学、医疗问题予以配合,安监部门就生产安全与职业安全的一体化、系统化等问题予以配合。

为强化监管,《草案》新增对地方政府的问责机制,提出若在其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则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在陈步雷看来,这一条款实际上很难实施,更像是各地对社会的“抚慰”。“这种迷信公权力监管、执法的思路,是缘木求鱼。”真正有效的方法是,确认、指引、保障劳动者的“劳动三权”(团结权、集体谈判权、集体争议权),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安全卫生法规、不最大化地预防和降低工业风险的问题,劳动者通过合法正当的集体行动维护自己的权利。

“劳动者的维权应该前移。”孙树菡表示,与其在损害发生后集体维权,劳动者更应该从订立合同之日起,就建立起维权的意识。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集体协商和集体行动,都有赖于工会的作用,但当前的工会地位尴尬,难有作为。

“公权力无法、无力替代集体行动的机制。对于工伤职业病问题而言,也肯定是‘劳动三权,一抓就灵’。”陈步雷说。


记者:蓝方

来源: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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