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药企贿赂医生是医药行业的潜规则
很多医生不差钱,所以外资药企一般不直接给钱
组织国内医生参加学术会议、出国学习和考察、在国外学术期刊发表文章都是常用贿赂手段,这些对医生也较有吸引力
业内人士透露,外资药企一般实行积分制,医生每开一瓶药就会获得一定的积分,积分到达一定的数额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发表文章、出国学习等机会
不过外资药企不同于国内药企,它们不公关小医生,公关对象主要是主任级别的医生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刘子阳
葛兰素史克是世界领先的制药业巨头,在全球拥有10万余名员工,可近日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却人心惶惶。
6月28日,长沙警方在其官方微博上披露: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有关高管人员涉嫌经济犯罪,正在接受长沙市公安机关调查。
随后有媒体爆出,因涉嫌经济犯罪,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又遭北京、上海等地公安机关调查。
这件事在整个医药行业引起了不小的震动。业界猜测公安机关的调查跟商业贿赂相关。
记者联系了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其工作人员为记者转接公关负责人的电话后,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不过葛兰素史克此前关于此事的回复是:“6月27日有相关政府部门到访过我公司的上海和北京办公室。目前,我们并不清楚他们来访的目的。公司将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公司已经开始并将继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以便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及进展。”
商业贿赂之疑
葛兰素史克被疑商业贿赂一事,已经发酵近一个月时间。
6月13日,《华尔街日报》报道指出,葛兰素史克正根据匿名举报调查中国销售人员的行贿行为,举报人称葛兰素史克中国销售人员大范围贿赂医生。
但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随后在书面声明中称,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显示在中国的业务有腐败或贿赂行为。
然而,此后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却先后遭北京、上海、长沙等多个地方公安机关调查。虽然对于调查的具体原因,警方和葛兰素史克方面都没有透露,但由于有《华尔街日报》的报道在先,业内猜测公安机关的调查可能与行贿事件有关。
记者试图联系葛兰素史克的一位销售代理商王伟(化名)了解情况,但王伟表示对此事不愿多说。
不过有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自6月24日至7月4日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发布了三条内部通讯,要求我们如被问及此事严格按照上述内容进行回复,如果遇到媒体询问,直接转至公司公关部门同事处理。”
此次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事件因有人举报而浮出水面,外界猜测举报者可能源于内部。王伟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公司内部的事外界是很难知晓的,能够掌握到一手的资料并举报,问题很可能出在内部。”
在被公安机关调查后,发改委又于7月3日对葛兰素史克进行了药品成本调查。此次调查包括出厂(口岸)价格调查以及成本专项调查,前者主要调查的内容包括企业2012年度政府定价药品出厂(口岸)价格以及生产企业财务经营等基本情况,后者则主要调查企业2010年至2012年度连续三年全部药品生产、销售、成本费用及价格等有关情况。
王伟告诉记者:“我觉得发改委调查药品成本与葛兰素史克此前遭受公安机关调查的关系不大,这次调查目的应该是调查企业有没有偷税漏税。”
但国内某药厂的销售经理叶建华(化名)并不这么认为:“发改委对葛兰素史克的调查我并不意外,包括葛兰素史克在内的进口药品的口岸价格与医院最终的中标价格相差几倍甚至10倍,这其中除了运输成本和正常的支出外,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商业贿赂。”
“虽然这部分用于商业贿赂的‘灰色’支出通常会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将账目做平,但如果仔细调查,账目是经不起推敲的。”叶建华说。
外资药企的贿赂潜规则
葛兰素史克在华投资总额超过5亿美元,拥有5000多名员工,1个全球全功能的研发中心及6家生产基地。在此前接受采访时葛兰素史克方面曾透露,近年来其在中国市场持续保持10%以上的高速增长。
这样的销售业绩是如何做到的?
叶建华告诉记者:“包括葛兰素史克在内,很多跨国药企有一部分药是自己在做销售,因为这部分药的效果好、竞争小,不用求着医生用。而在中国市场上竞争激烈的品种就要找中国代理商来做,代理商一般只负责医药品种进医院、进科室,而医生给不给病人开某种药,则由企业的医药代表负责与医生沟通。”
据了解,外资药企医药代表的薪酬方式是底薪加提成,任务量的完成与收入直接挂钩。
“医药代表在国外是比较透明的行业,他们的专业性较强,在一种新药研发成功后负责给医生传递最前沿的医药信息,但在中国却变了味。”王伟说。
“医药代表和医生之间关系都很好。比如有三种药效果都差不多,医生和哪家的医药代表关系好就用哪种药。”叶建华表示,“即便双方不认识,医药代表经常去医院找医生聊天,请医生吃饭、旅游,帮医生接孩子,时间长了关系当然就好了。”
叶建华据此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不可否认某些进口药的效果要好些,但有些药品的效果其实相差不大,销量的多少还得取决于厂家与医院、医药代表和医生的关系。”
“药企贿赂医生是行业的潜规则,但外资药企有其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和医生之间的关系更为融洽。”叶建华解释说,“这些企业与国外的医学院有合作关系,可以组织国内的医生出国学习,作为回报医生会多用进口药。”
据记者了解,外资药企贿赂医生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组织学术会议、出国考察、出国学习、在国外的学术期刊上定期发表文章。
“据我所知外资药企实行积分制,医生每开一瓶药就会获得一定的积分,积分到达一定的数额就可以获得发表文章、出国学习的机会。”叶建华告诉记者,“很多医院的医生‘不差钱’,这比直接给钱更有吸引力。”
王伟甚至告诉记者:“外资药企不同于国内的药企,它们不直接给钱也不公关小医生,组织学术会议、出国考察、出国学习也只针对主任级别的医生。”
对外资药企的处罚怪圈
“以药养医”的体制下,外资药企进行商业贿赂,几乎已经成为整个行业的潜规则。
但在中国,真正追究外资药企商业贿赂责任的情况几乎没有,它们好像戴上了一双“白手套”。
“很多外资药企在中国的业务是通过代理商完成的,一旦出了事,企业就会撇清责任。”王伟表示。
“据我所知,目前葛兰素史克的经营并没有受到影响,各方面工作还是照常进行。而且所谓的商业贿赂并不直接给钱,查来查去也不一定能查出什么东西。”王伟告诉记者。
但如叶建华所说,并非外资药企的所有业务都是代理商来操作,理论上来说,这样的“白手套”并不足以让外资药企逃脱处罚。
此前,强生、西门子、辉瑞、礼来等外资药企均曾卷入涉嫌在华行贿风波,辉瑞更是因商业贿赂被美国司法部门处以23亿美元的巨额罚单。
但公开资料显示的情况是,包括辉瑞在内的这些涉嫌在华行贿或非法营销的外资药企,在国内并未受到相应的处罚。
北京律师郝俊波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我曾向最高检察院实名举报美国辉瑞制药有限公涉嫌商业贿赂,但也没有下文。”
让郝俊波感到诧异的是,过往很多此类案件最终进入了一个怪圈,国外司法部门发布关于案件的公告,提交证据、进行调查、对当事企业实施法律惩处后,而在行贿行为的发
生地中国,却风平浪静。
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商业贿赂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就应该立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对于为何中国相关部门鲜有对此类案件追查和处罚,郝俊波也只能猜测:“也许是出于招商引资的考虑。但以我和国外企业接触的经验来看,他们更看重的是一个公平的投资环境。”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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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泽灵 于 2013/7/11 02:20 编辑 www.med126.com/sanji/梁知行 发表于 2013/7/10 23:56
外资药企贿赂医生是医药行业的潜规则
這類事可能真有,甚至很嚴重,但公安部門做的事是收集涉嫌的證據,由檢方起訴,
法院判決。法院沒判決,則不能定罪。不過,中國的司法部門,腳跛得利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