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2006年1月21日,来自北京中日友好医院的最新消息,中国人用禽流感疫苗临床研究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已有66名志愿者接种了试验用疫苗,均未出现明显不适反应。
疫苗的研制者之一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表示,目前人用禽流感疫苗生产线已准备完毕。在疫苗完成全部临床试验后,或者在紧急情况下,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该生产线可立即投入生产。如果发现禽流感病毒的变异,也可在48天内完成对病毒的改造,并在4个月内研制出新的疫苗。
专家认为,这表明我国在人禽流感疫苗方面的科研水平已经与全球一流水平同步。
关于这支疫苗的前世今生,故事则要从两年前说起。
越南-香港-英国
2004年1月17日。香港Marken快递公司——该公司以快递高危医药和病毒物品而蜚声业界。
静静的快递大厅里,预备出货的箱子一一排列,其中一箱的封纸上写着,发件人地址:香港九龙南昌街三百八十二号。发件人:香港卫生署林薇玲实验室(Dr. Wilina WL.Lim)。
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个箱子的特殊之处——一株致命H5N1病毒匿身其中。
病毒取自一位12岁的越南女孩,女孩已逝。
时值2004年前后,越南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引发全球关注。
WHO(世界卫生组织)共有四个流感合作中心(WHO Collaborating Centres for Influenza),分别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日本。当有紧急疫情爆发时,这些实验室会协助WHO的全球工作。按照WHO的工作流程,当某地爆发流感疫情时,所在国的国家实验室将前往取样调查,并将取样数据、某些时候也包括病毒样本本身,提交给WHO四个流感合作中心之一。
WHO八大参考实验室之一的林薇玲实验室,地处香港,靠近越南,病毒就这样从越南被取回香港。
林薇玲,1997年香港流感大流行时进行H5N1取样和分离的主要专家,在控制传染病和非传染病方面成绩卓著,曾被《新闻周刊》评为“21世纪女强人”。
这株刚刚杀死12岁越南女孩的病毒现在有了新的使命——为人类研制人禽流感疫苗作贡献。
为此,WHO的专家已经召开过远程电话会议,讨论是否需要对H5N1病毒的部分基因片断进行修改,以提供更加安全的病毒样本给疫苗生产商实验。当时科学家们的意见不甚一致。
最终说服科学家们立即开始实验的还是病毒自己。
“病毒已经发生了变化,它与之前的H5N1的抗体反应都不同。”NIBSC的JohnWood博士依然清楚地记得当初的情形。
在一次电话会议后,科学家们准备开始行动:去掉H5N1基因链中高致病性的
氨基酸,降低H5N1的毒性,经过重配后,再交与疫苗生产商实验。
JohnWood博士告诉记者,当时具备科研能力能将越南女孩病毒样本中高致病性病毒去除的机构只有两个:英国的NIBSC和美国St. Jude Research Hospital,Dr. Robert Webster的实验室。
美国实验室已经采用了另一个样本进行实验,制造了VNH5N1-PR8/CDC-RG禽流感疫苗生产用毒株,这也就是之后巴斯德公司用于生产并被美国政府采购的疫苗生产用毒株。为避免实验的相同性,NIBSC则要求从林薇玲实验室提取越南女孩的病毒样本进行实验。
我们的主角——一株令人闻名色变的H5N1病毒,现在该再次上路了。这可不是一般的快递。
根据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的标准,快递公司人员必须为病毒准备好能拧紧的有盖小瓶,将其置于有干冰保护的泡沫箱中,再在外面套上一层泡沫防护箱。最外面的这个体积为0.5×0.5×0.5立方米的纸箱与常规的空运物品没有区别。只是物品的外包装上具名:高危险品,有传染性。
快递的包装上还写着:目的地:Blanche Lane,South Mimms, Potters Bar,Hertfordshire EN6 3QG United Kingdom(英国)。
收件人:NIBSC(National Institute for Biological Standards and Control. 国立生物制品标准和检定研究所), John Wood博士。
英国:病毒80日变身记
“那一天我们都在等待着病毒的到来。”2004年1月19日,John Wood博士收到快递。
病毒被直接送往NIBSC的P4实验室。在这个有300名工作人员,其中200名科学家的工作中心,一共9名人员参加了此次实验:其中3名科学家(Diane Major, Carolyn Nicholson,Jim Robertson)、4名技师和两名高级科学家检测实验。其中一名高级科学家即是JohnWood博士。
“我们准备好了实验室,检验了每一台设备是否运作正常。”Diane Major,这位在此实验室流感小组工作28年的科学家在电话中回忆,正是她主要负责了病毒后期的安全测试。
这株可恶的病毒将在此经受两道处理流程:1.从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克隆出血凝素和神经氨酸酶基因,并将其与其他基因重配产生新的毒种,该毒种必须不再具有高致病性并同时能在鸡胚内生存;2.检验新产生的毒种的安全性,必须对于人和环境都绝对安全。
来自越南女孩的这株H5N1与其他高致病性病毒一样,属于RNA型病毒。
科学家们先通过逆转录将RNA转录成DNA.获得含有HA抗原和NA抗原的基因片段。其中的高致病性的基因即存在于HA抗原上。去掉其中4个氨基酸(3个
精氨酸,1个
赖氨酸),并改变1个精氨酸为脯安酸之后,H5N1的高致病性便已去除。之后将含有HA抗原和NA抗原基因片段的质粒与另外10个含有PR8基因片段的质粒共同转染VERO细胞,获得了新的毒种。
现在,从香港过来的那株H5N1已经被重配成了新的毒株,新毒株被命名为“NIBRG-14”。
接下来是检验“NIBRG-14”的过程。在确定新毒种是否安全之前,它不能离开NIBSC的P4实验室。
Major博士和她的同事们,对新的毒种实施了三项实验,实验对象分别为:鸡胚、小鸡和雪貂。
第一个实验将NIBRG-14病毒直接注射到鸡胚中,三天后,发现鸡胚仍然存活。这就说明,病毒能够在鸡胚中生长而且并不会杀死胚胎。这与之前在越南发现的H5N1原病毒在两天内就杀死胚胎的情形是完全不一样的。
第二个实验是将病毒原液注射到小鸡的体内。十天后观察这些病毒是否有产生新的疾病或者是否让小鸡致死。十天后,小鸡一切正常。
最后一个实验是在雪貂身上。因为此种动物的流感发病机理与人类极其相似。如果这种病毒让雪貂致命,那么毫无疑问对人同样具有致命性。注射NIBRG-14之后,雪貂的任何器官都无发病现象。
新毒株看来经受住了检验,是时候把它带出P4实验室,提供给疫苗生产商了。
John Wood博士介绍,接受病毒的公司并不必为此病毒付费,但必须签署国际通用的“物质转让协议”(MTA:Materials Transfer Agreement)。协议规定,疫苗生产商不得对实验样本进行科学的改造,只能在流感大流行时期才能使用,且所有实验室必须具备WHO所要求的实验规格。但实验一旦用于商业性生产,生产商须支付第三方费用,具体数额尚待讨论。
于是,距离H5N1病毒进入NIBSC实验室80天后,病毒被重配为NIBRG-14,即将离开NIBSC的实验室。
2004年4月8日之后,NIBRG-14们被发送往全球14个国家的50个实验室,其中有6家中国实验室。
中国70天:从“NIBRG-14”到疫苗
浙江天元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陈先生记得他遇到John Wood博士是2005年2月,在WHO的会议上。“当时他提到他们有这样一种疫苗病毒种样本,我们就向他申请索取。”这位在公司负责科研开发与品质管理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NIBRG-14到达杭州的时间是2005年的8月。它静静地躺在天元生物的实验室里。
“HA和NA的基因序列告诉我们,它仍然是H5N1.”陈说,我们一拿到该毒种就马上开始试验工作。
根据病毒学原理,纯化后的病毒注射到人体内,因其高致病性氨基酸已经去除,因此不具备致病性;但这种病毒到达人体内后,人体会自动产生抗体。纵使抗体在人体内滴度逐渐递减,也会在人体再次遇到H5N1时,激活其记忆功能,产生抗体。
“我们要做的是一个病毒在鸡胚细胞上适应生长、制备病毒、病毒纯化、试制疫苗并检验的过程。”陈解释。
生产疫苗用的载体是鸡胚。将毒种直接用注射器接种到孵化9到10天左右的鸡胚尿囊腔中,利用其中的尿囊液进行生长。
48小时到72小时之后,收获尿囊腔中的病毒液。收获之后进行“灭活”工作,用甲醛灭活毒种。
接下来“超滤浓缩”,即过滤去除大部分水和部分杂物,留下病毒。
然后是“超速离心”,将病毒颗粒再一次纯化,只保留病毒颗粒。然后在病毒颗粒悬液中加入Triton X-100或者Triton N-101,去除病毒颗粒上的脂蛋白(脂蛋白在病毒疫苗中有副作用)。
去掉之后再次“超滤”,去掉Triton.随后通过“凝胶层析”进一步纯化,保留病毒颗粒。
最后出来的溶液即可以配制成疫苗。临床一般配制成为每人份15微克。装在西林瓶或者预灌装注射器中。经过质量检定、贴上标签、包装,即成为成型的疫苗。
经过如此一系列复杂的流程,在70天左右,英国来客NIBRG-14在杭州变成了防止H5N1禽流感侵袭的疫苗。
天元公司生产出第一支疫苗的时间在2005年10月12日。
与此同时,在中国的另外一个公司也是在用同样的毒本试制全病毒疫苗。2005年11月14日,北京科兴公司“人用禽流感疫苗研制”获得中国科技部验收成功。
2006年1月21日,已有66名志愿者接种了试验用疫苗,均未出现明显不适反应。
而现在科学家们的担心是,如果流感大规模流行,疫苗是否有足够的储备量?
-----------请问一下各位同道,国内有没有类似于像上帖说到的那家香港Marken快递公司那样,专门运递药品或者药水,医疗用品的邮递公司?
望知道的同道能在此帖给予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