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未能尽愈诸病,庶可以见病知源。若能寻余所集,思过半矣。
夫天布五行,以运万类;人禀五常,以有五藏。经络府俞,阴阳会通;玄冥幽微,变化难极。自非才高识妙,岂能探其理致哉?上古有神农、黄帝...”
也许张仲景有透视眼;但是他知道绝大多数人没有;所以奉劝广大后学不要费劲不讨好钻
牛角尖,沉迷于所谓易理术数;很多有成就的中医临床家其实正是明白这一点,“博采众方”搞清楚一些验方的真正使用指证;而不是为了快速成名巧立名目开宗立派;或者出书办班炒作而荒废实际的东西。比如蒲辅周为了套个验方给人做了几年药工;现在的人一定会笑他傻。你讥笑我是经验科学就讥笑吧。有些机理可以留给后人科技昌明了继续深入研究。我们目前保持一亩三分自留地足够了;如果多点人能够做到这一点,多与人分享经验。而不是沉迷于炒作,只怕对于中医,对于经方,对提高自己业务水平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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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炒作我支持,但"方证对应"这种自甘于停留在中医感性认识阶段的作法和心态不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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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反对炒作我支持,但"方证对应"这种自甘于停留在中医感性认识阶段的作法和心态不值得提倡.?(2013-05-20 08:57)?700)this.width=700;" >
那些事留给高明的人去做,对大多数人懂个大概就行,钻牛角尖精神可嘉,但是不切实际。机械方证对应我一样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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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大学的学生五年后就要面对一个又一个具体的病人,去解决一个又一个具体的问题,还要面临西医的竞争和时而冒出的非难,做事分缓急轻重,还是尽早学会方证对应,早点上手,把病治好,做到知其治,其他可以放一放,先治按医书生的病总可以嘛。然后在治病之余深入思考,知其所以治,遇到不是按医书生的病,功力不够可以推荐给高手治嘛,功力够可以自己组方嘛。“有所法而后能,有所变而后大”,先解决能的问题,再解决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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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讲“方证对应”,
扪心自问,你知不知道怎么去做、才能够做到“方证对应”哦??
比方说,前几年 “火神派”被炒作得
牛皮哄哄,
很多中医在自己的处方里面,加几味药“干
姜、
附子”,就就自诩为“火神派”!!
他们学到了 “火神派”的精华?
不要以为现在胡希恕先生的“方证”被公认,就自诩为懂得“方证对应”。
都很嫩!!
即便是胡先生本人,也是方证对应的一个大家,
从研究
伤寒论开始,很多人都学会了“方证对应”,
只是他们不会把这个看家本领说出来而已!!
很多人反对方证对应,说到底,这种人根本没有入伤寒论的门!!!
纯粹是瞎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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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伤寒论:天天讲“方证对应”,
扪心自问,你知不知道怎么去做、才能够做到“方证对应”哦??
比方说,前几年 “火神派”被炒作得牛皮哄哄,
很多中医在自己的处方里面,加几味药“
干姜、附子”, ..?(2013-05-20 13:06)?700)this.width=700;" >
兄台火气大了点,但是实在人
很多老中医的经验之所以缺乏可重复性
并非他的病案乃是捏造
实在是他关键之处留一手
后学对于方证对应缺乏认识所致,又学艺不精喜欢造作新说之故
辩证早就应该改为“辩验方之证”;方法方法,原来验方就是法啊
在英美海洋法系国家和医师地位一样崇高的律师
其思维举证方式就是著名的判例可以援引作法律依据
其法律条文中国人觉得很繁琐
但是医学我觉得有时候就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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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思维举证方式就是著名的判例可以援引作法律依据
这个给人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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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快速成名巧立名目开宗立派;或者出书办班炒作而荒废实际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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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得太实在了,针砭时弊!
这里是菜市场,有的是病人,有的是中医新手,语不惊人死不休!
长此以往,坛将不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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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证是点,六经是线,《伤寒杂病论》是面。
临床医生首先是解决常见病症,熟悉方证,提升信心!
再点线结合,最后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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