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毕教办〔2012〕1号
各市、县(市、区)毕业后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基地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标准细则(2011版)》要求,经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查、现场核查、会议评审认定及网络公示后,确定我省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74家,累计培训学科417个(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加大投入。各临床培训基地要按照《基地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培训基地和培训学科的条件建设,完善管理组织和规章制度,强化师资队伍培养,根据省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附件: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第二批)名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