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医药 [2012] 43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有关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公布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12〕1号),全国共有972项项目被列为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其中我省立项项目75项,现将我省的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请各项目主管部门及主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本项目主办单位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完毕,同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管理方案》(浙中药发〔2009〕8号)要求,切实做好学分证书的管理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将项目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浙江中医药大学内,联系电话:0571-86613543,邮编:310053)。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指导督查。
附件: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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