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卫办妇社〔2010〕75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幼保健管理水平,组织实施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兹定于8月中旬在象山召开宁波市妇幼保健工作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8月10日,时间一天。报到时间:8月10日上午8:50时前。
二、会议地点
象山石浦开元大酒店,地址:象山石浦皇城大道1号。联系人:周敏,联系电话:65666666。
三、会议内容
(一)各地2010年上半年妇幼保健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交流;
(二)助产技术服务质量评估情况反馈;
(三)部署2010年下半年妇幼保健工作。
四、参加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分管妇幼保健工作的局长和科长,妇幼保健院(所)长各1名;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分管妇幼保健的局长和预防保健所分管所长各1名。
请各地安排好工作,并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到会。
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