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卫生局衢市卫函〔2008〕24号文通知,2008年度护理专业初级考试合格人员即将开展核发护士执业证书和执业注册工作,请考试合格、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按照衢州市局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好申请审核表,准备好应提交材料,由单位统一收集整理好,于8月15日前交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审核办理。
江山市卫生局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相关下载:
1、衢市卫函〔2008〕24号关于核发2008年度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开展执业注册的通知
2、《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3、《浙江省执业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