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浙江卫生厅 > 台州 > 正文
关于路桥区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的通知
来源:台州卫生网 更新:2013/8/14 字体:

关于路桥区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一、现场审核时间3月26日—3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现场审核地点:路桥区卫生局医政科  

电话:82588209、82588218

三、现场审核提交材料:
(一)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5.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样);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为所在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证明;或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所在乡镇卫生院为该考生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承诺书原件;  

6.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原件;
7.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8.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请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通知辖区内医疗机构。

路桥区卫生局

2012年3月19日

相关文章
 江门医学考试网:有关开通2013年度医师执业
 宜宾市医学考试中心:宜宾市医师资格考试领
 十堰卫生网:2011年口腔、公共卫生医师资格
 德阳市医师考试网:关于2013年德阳医师资格
 滁州卫生局: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
 上海卫生考试网:沪卫考办[2011]2号 关于本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