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3年第18号公告和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5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区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med126.com/wsj/。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乡镇卫生院(含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下同)工作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编人员;或在2010年8月31日前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由该乡镇卫生院缴纳养老保险金;
5.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二、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按照试用期医疗机构考点归属,于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自行上网报名,报名网址:www.med126.com/wsj/(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不得逾期报名。
三、资格确认时间 地点
1.各单位初审时间:3月16日-3月19日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0日-3月22日
区级医院、疾控中心 3月20日
红十字片、院桥片3月21日
宁溪片、北洋片3月22日
其他私立医疗机构3月20日—3月22日
地点:区卫生局医政科(区政府大楼1323室)
四、考生报名提交材料
(一)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从网上报名填写并下载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必须签名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台、港、澳考生),护照(外籍考生)。(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各二份(在复印件上写上单位和报考类别或代码,其中一份附在考生报名表后,另外一份单位统一装订)
(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3年3月15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2、3报名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初审单位公章。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附件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样张),2013年8月31日为试用期一年期限最迟截止日。
5.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注明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信息并用小信封包装封口)。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2:“执业助理医师考核合格证明”样张)。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签名确认)
2.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必须签名确认)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由卫生局提供)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为所在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证明;或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所在乡镇卫生院为该考生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由社保局提供)
5.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承诺书原件;(由考生单位提供)
6.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原件;(由考生单位提供)
7.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8. 毕业证书原件一份及复印件各二份(在复印件上写上单位和报考类别或代码,其中一份附在考生报名表后,另外一份单位统一装订)
(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3年3月15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 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由考生单位提供)
10.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注明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信息并用小信封包装封口)。
五、医院资料汇总
各医院报名结束后,将每个考生的报名材料根据(附件3:黄岩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料汇总表)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材料根据(附件4:黄岩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料汇总表)顺序排列,并装入文件袋后将汇总表贴在文件袋作封面。
六、试用期单位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确认
医师资格考生试用期单位须对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初审,确认二者相符后,由相关部门盖章,盖章后的复印件上交考点。具体如下:
1、考生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初审后,复印件需由试用期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2、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初审后,复印件由试用期单位医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七、考试范围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八、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九、考试收费
1.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见附件5: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2.收费方式:
账号:6222 0212 0701 0389 708中国工商银行苏亚
现场确认时请上交汇款单并注明单位、姓名、手机号码。。
十、注意事项
1.请考生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个人的报考信息。如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引起的各种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现场确认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原则上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3.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在报考类别中选择“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乡镇)”或“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乡镇)”。
4.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向所在乡镇卫生院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由乡镇卫生院组织本单位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考点不接收个人递交报名材料。
十一、联系人:黄岩区卫生局医政科 苏亚 电话:84120500
附件:附件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样张
附件2:“执业助理医师考核合格证明”样张
附件3:黄岩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料汇总表
附件4:黄岩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料汇总表
附件5: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黄岩区卫生局
2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