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
通 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3年第18号公告、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5号公告和台州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5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区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考点和考生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med126.com/wsj/。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在乡镇卫生院(含乡镇卫生院派出机构,下同)工作但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符合《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的要求;
3、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4、2010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编人员;或在2010年8月31日前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由该乡镇卫生院缴纳养老保险金;
5、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二、提交材料
(一)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3年3月15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5、 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6、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考核合格证明。
(二)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为所在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证明;或2010年8月31日前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单。所在乡镇卫生院为该考生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获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保证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承诺书原件;
6、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原件;
7、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8、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3年3月15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0、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6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三、学历依据
依照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5号执行。
四、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网址:www.med126.com/wsj/),具体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考生根据试用期医疗机构所在考点自行上网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3月27日(双休日休息)。
网报成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提交的材料送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校对确认。如考生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局医政科
联系人:徐翔
电话:89069362
五、报名费:
口腔、公卫执业医师210元/人(报名费10元+笔试费200元);
口腔、公卫执业助理医师报名费及笔试费130元/人(报名费10元+笔试费120元);
除口腔、公卫外的其他专业:执业医师390元/人(报名费10元+笔试费200元+实践考试费180元),执业助理医师310元/人(报名费10元+笔试费120元+实践考试费180元);
缴款银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
开户名:徐翔
帐号:6227001481100171903
注意:实践技能考试费(口腔)200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公卫)180元/人,由考生在考试那天直接交考试基地。
六、其他事项
今年报名继续采用医师资格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电脑化报名,为确保报名工作准确、有序、高效地进行,请考生务必备齐上述材料,各医疗卫生单位对考生提供的证件、资料要认真审核,做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考核合格证明》的出具工作(需加盖医疗机构印章)。本次报名不受理单位统一上报考生报名资料,请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资料到报名点报名,当场核对报考相关资料无误后并签字。因资料填写有误引起的一系列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已负责。
考试相关信息可关注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sj.jj。gov。cn。
台州市椒江区卫生局医政科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
民 族 | 所学系、 专业 | 医 学 学 历 | |||
取得医学 学历时间 | 身份证 号 码 | ||||
家庭地址及 邮政编码 | |||||
申请级别 | 申请类别 | ||||
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 |||||
试用时间 (年、月、日) | |||||
试用期 岗位类别 | 试用期 岗位专业 | ||||
试用期间 工作的基本情况 | |||||
试用期 满一年的 考核情况 |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考核合格证明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毕业 专业 | 医学学历 | ||||||
取得医学 学历时间 | 身份 证号 | |||||||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 ||||||||
现从业 岗位级别 | 现从业 岗位类别 | |||||||
现从业机构名称、地址、 邮编及登记号 | ||||||||
取得执业助理资格时间 年 月 日 | ||||||||
申请级别 | 申请类别 | |||||||
考核期间工 作基本情况 | ||||||||
考核情况 | 试用机构法人签字: 试用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1、本表由考核机构填写;
2、需在考核期间工作基本情况栏内注明工作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