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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通知
来源:普陀区卫生信息网 更新:2013/8/14 字体:

 2009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于2月20日至3月22日在网上进行报名。有关报名条件、学历依据、考试时间、报名需提交材料等具体要求按照《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1号执行,详见《浙江日报》2月24日第三版,也可登录《舟山卫生信息网》。
 在普陀区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凡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后,将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于3月19日-3月21日到普陀区卫生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普陀区东海东路68号,电话:3023645)。
 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二次(年)考试成绩不及格(包括报名后不参加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笔试不及格),拟第三次(年)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参加由市医学情报站(市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的强制培训,培训报名时间:2009年3月13日前,报名地点:普陀区卫生局医政科教科,电话:3023645.
 对第三次(年)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而未经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者,市医学考试中心将不予发放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今后此类人员若通过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医师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并予以通报。

点击 《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1号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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