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医药【2012】51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有关学术团体: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和《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浙卫发〔2011〕214号),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和《浙江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现予以下发。
其中纸质版将另行印发至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第一批认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分中心和相关高等医学院校(各1份)。电子版可在浙江中医药网(www.zjtcm。gov。cn)下载。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中严格按照培训大纲执行,规范管理,确保实效,并及时与我局保持联系。
联系方式:省中医药管理局,吴嘉嘉,联系电话:0571-87709079;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金万里,联系电话:0571-86613543。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