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规范人事管理,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确保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2011年重点任务实施计划〉的通知》(义政发[2010]8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下同)、执业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
公立医院执业护士50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医师60名、执业护士50名,共1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指标在笔试后公布)。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妇幼医士、护理学、助产士等专业毕业,并具有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
(二)义乌户籍,执业护士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执业医师女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
卫生系统在编职工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于12月8~9日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职称(执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卫生进修学校(常春路97号)报名,填写《2011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报名表》。目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报名时须持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程序
1.笔试 笔试内容:执业医师为医学综合知识、卫生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等;执业护士为护理学专业知识。
2.面试 各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4确定面试人员。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合成总成绩,各招聘岗位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2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加行业(岗位)体检标准执行。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5.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卫生局网站公示7天。
公示后,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聘用不足的,不再递补。
6.选岗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核定的招聘职位中选择(总成绩相同时组织技能考核确定总成绩排名)。
7.聘用 岗位选定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有关情况在卫生局网站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程序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招聘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1.5倍时,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60%核定招聘指标。
(三)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如实填写报名表、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卫生局、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义乌市卫生局 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