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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变更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公示
来源:龙湾区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对拟变更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区卫生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龙湾区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0577-86350980,传真:0577-86350980。
  变更单位(人):温州龙湾都市丽人妇科门诊部
  变更医疗机构类别:普通专科门诊部
  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温州龙湾都市丽人妇科门诊部
  变更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变更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
  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家桥括苍西路215号2楼
  拟变更医疗机构地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大道210号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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