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医师两名。
一、招聘条件:
1、专业: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社区医学等相关专业。
2、年龄: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4、其他条件: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工作责任心强,能胜任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二、报名时间:2009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三、招聘方式:以笔试、面试等形式择优录用。
四、报名地点: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老市政府对面二楼)。
五、报名需携带近期二寸彩照一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
联系电话:2154398 张女士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