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丽水市城区中小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市卫生局制定了《2010年丽水城区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实施方案》。经自查申报、现场检查、复核评分,11家医疗机构达到规范级要求。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0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止,共7天。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投诉电话:2091292,2091294。
丽水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2010年丽水城区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规范级单位
(排名不分先后)
丽水阳光门诊部
丽水协和门诊部
丽水市莲都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丽水樊承红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丽水金泽丽枝诊所
丽水市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丽水市万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丽水市白云街道灯塔村卫生室
富岭街道大坑口村卫生室
水阁街道垟店村卫生室
丽水学院医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