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中管局关于做好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
和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区计卫(社发)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浙中医药〔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该通知已在嘉兴卫生信息网公布,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做好通知宣传及报名前审核工作。
报名地点及电话:嘉兴市卫生局医政处619室 83938619
附件:《关于做好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中医 考试 通知 |
| | 嘉兴市卫生局办公室 | 2012年1月29日印发 |
浙中医药 [2012] 2号 |
| 关于做好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 各市卫生局: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等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08〕117号)的有关规定,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工作定于2012年3月1日—3月15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根据《浙江省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通告》(见附件),在本辖区内相关媒体(党政报刊、网站)进行通告,加强宣传,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二、各地要加强对申请人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审核,并对相应材料整理、汇总、装订,在全省终审会议时统一提交。 三、此项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报名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根据《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卫生行政部门如参与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并进行通报。 附件:浙江省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通告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浙江省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通告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以及《关于印发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等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08〕1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前满三年的;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的; 4.符合《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细则》其他有关要求。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考核方式、内容及时间 考核方式及内容:严格按照《浙江省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管理细则》和《浙江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师承考核时间:2012年4月14日—15日,统一集中到省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确有专长考核时间:2012年4月14日—15日。具体时间由考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各考点考核公告。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3月1日—3月15日。请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名,不得跨考点报名,如发现取消考核资格。 确有专长考核考点: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舟山、金华、衢州、台州、丽水。 四、申请考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的: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或学力证明; 6.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 7.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出具同意作为指导老师的证明; 8.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合格证明材料。 9.其他有关材料。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以上 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 6.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他说明 2011年参加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成绩2012年继续有效,仅需要参加综合笔试即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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