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平湖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平卫〔2012〕113号),为做好省卫生厅和嘉兴市卫生局督查前的准备工作,市卫生局定于2012年10月8-9日组织人员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8-9日。8日下午检查市一院,9日上午检查市二院,下午检查市中医院。
二、检查方式
采取资料查阅、现场检查、口头反馈等方式对3家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医疗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三、检查内容
1、听取医院自查工作汇报,查阅相关台账及资料;
2、现场检查:对医疗机构执业情况、临床用血、母婴保健、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放射诊疗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表同《关于印发平湖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卫〔2012〕113号);
四、人员组成
本次检查由市卫生局领导带队,检查组成员由卫生局相关科室以及抽调部分医疗卫生单位专业人员组成(抽调人员:献血办江雅娟,市一院刘利群,市中医院殷敏,红会医院沈亦强,疾控中心陆飞越、姚凤燕,卫生监督所沈定尧、张根明、张国富、杨慎涛、居上)
请各检查组成员认真阅读相关检查标准,10月8日下午1∶30在市卫生局3楼会议室集中,统一要求后进行实地检查。
平湖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