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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执业注册的通知
来源:平湖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为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正常执业,根据《护士条例》《护士注册管理办法》,对通过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开展注册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通过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并符合有关注册条件的护理人员。

二、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可到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领取。

2、2012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成绩单(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5、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三、注册步骤

一院、二院、中医院已配备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软件机构版的必须进入“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护士首次注册”模块录入2012年考试合格人员的有关首次注册数据。其它的医疗机构的注册数据在11月30日前上交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请一院、二院、中医院注册数据录入后。所有材料审核无误后,将注册材料在11月30日前交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由我局制证。复审无误后上交至省卫生厅终审盖章。

联系电话:85061872

 

 

平湖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护士注册******(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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