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有关单位:
现将2013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3年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采取国家级、省级同步申报的方式。
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请严格按照《关于申报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与报送2012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2〕1号,可登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查询)要求执行。我局将对上报项目先行评审后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按照《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浙卫发〔2002〕119号,可在浙江中医药网www.zjtcm。gov。cn查询)要求进行申报。 2012年度立项未执行或未及时报送执行情况、延缓申请者一律不得申请2013年项目。
二、申报程序
请申请者于2012年11月15日前将《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7份、授课教材或讲义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23号楼430室,310053)。
三、执行情况管理
接本通知后,请承担2012年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认真检查本单位项目完成情况,对完成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并将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3、4、5、6)一式2份于2012年11月26日前统一报送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请有关单位组织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按文件要求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上报表格可在浙江中医药网下载。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 吴嘉嘉 0571-87709079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 张红英 0571-86633029
附件:1.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2.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
3.2012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
4. 2012年度未执行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
5. 2012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资料延迟或未报送原因说明表
6.2012年度未执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延期申请表
浙江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2012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