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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中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开展执业注册的通知
来源:诸暨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各医疗卫生单位:

接绍兴市卫生局通知,即将对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中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开展执业注册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注册主要事项

各医疗单位及时通知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注册工作,按照《浙江省护士执业注册程序》规定的注册程序,逐级审核提交,并制作证书。

各医疗卫生单位组织本单位需注册的人员开展注册工作,在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及时录入信息。

辖区内个体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等社会医疗机构由当地镇乡(街道)卫生院(医院)通知及办理审核。

二、递交材料

(一)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照片背面注明申请人姓名并用固体胶粘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二)《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粘有照片);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201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五)申请人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七)医疗卫生机构聘用合同、八个月以上实习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注册工作集中受理时间:中心卫生院以下单位及卫生单位为2011年12月8;二院、三院、四院、五院、六院、红十字医院为2011年12月9-12日;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为2011年12月13-14日,其余时间概不受理。 

(二)受理地点:市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卫生局办证窗口。

(三)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为:专业实务:77分,实践能力:76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整理好材料(将每个申请人的资料夹在审核表中,一人一份),把好原件及复印件的初审关,将相关整理好的申请材料按时上交诸暨市卫生局办证窗口。

联系人:阮慧丹  80727155   

诸暨市卫生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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