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波设备研究所保健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逾期未申请2012年度校验,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公告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作废(登记号:PDY23077131011411D4001),注销医疗机构档案。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局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