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宁卫医〔2009〕247号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工作的通知》(卫中秘〔2009〕372号)和省卫生厅《关于2009年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卫中秘〔2009〕40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现就报名、入学考试、新生录取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学考试报名程序
1、报名条件:全市农村地区,年龄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在岗无学历的以中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及应用中西医两法的乡村医生。
2、报考程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填写《安徽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经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审核后,携带本人1寸照片3张(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半身照片),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到市卫生局医防科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报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22元整。
3、报名时间:2009年7月13日开始至7月20日止。
二、考试方法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根据各市的报名情况,采取就近的原则,确定若干个考点(待通知)。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题型
入学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8月2日上午9:00-11:00举行。考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理论》和《中药学》。
考试题型为:名词解释、填空题、单项选择题。总分140分,(其中《中医基础理论》80分,《中药学》60分)。
四、学习形式及费用
我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等学历教育采取半脱产形式教学,学制三年,每学期集中面授时间不得少于30天。
新生入学学费:2009年的400名计划,中央财政按每生3000元标准予以补助,不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习期满,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允许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准入考试。
五、其他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通知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参加报名及初审。
附件:安徽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