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有关学术团体:
为做好201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均须由申报单位填报《安庆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每份表格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学术团体、科研单位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各县(市)、区医疗机构、有关学术团体向各县(市)、区卫生局申报,由其统一上报市继教办。每个项目只能向一处申报。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皖继委[2007]6号)有关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内容和形式、基本条件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每个申报项目只能举办一期,项目学员原则上不超过200人,举办期限不含报到时间,每天最多只能以8学时计算培训学时,经形式审查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表一律不送评审.申报工作截止日期2011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县(市)、区卫生局及时转发文件。
三、2011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已按规定举办并履行了备案手续、2012年继续举办者,需填报《安庆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3)报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项目按新制定的《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执行,上报截止日期2012年1月10日。2011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项目内容、所授学分等变动的,或举办后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2012年如继续举办,必须重新填报申报表按新报项目申报,不得以备案表形式申报。
四、201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和精神病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及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中医药学。
五、各县(市)、区卫生局,有关学术团体,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须对本地区、本单位申报的201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安庆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安庆市卫生信息与继续医学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地址:孝肃路210号五号楼四层;邮编:246001;
电话:0556—5573445
六、登录安庆卫生网(www.aqws。gov。cn),可下载201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所需要的表格。
附件:1、安庆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