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单位领导应认真负责,立即通知辖区内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人员,有条件上网的考生可以直接登录上述网站报名,没条件上网的考生于4月14日-25日期间到县卫生局报名。
二、各位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报考执业医师: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一份(表样附后),乡村医生、个体诊所、社会办医单位的考生须经乡镇(中心)卫生院签字盖章。
4、中专学历须提供连续五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及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1998年6月26日以后大专毕业的应提供连续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及执助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执业助理医师: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一份(要求同执业医师)。
三、报名费用: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费用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计秘[2002]136号)执行,在报名审查材料时收缴报名费:执业医师345元,执业助理医师275元。
四、各考生请按时报名,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同时将报名资料用档案袋装好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