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卫生学术团体:
为做好我市2010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市卫生局、人事局“关于印发《阜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阜阳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有关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内容和形式、申报条件等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每个批准的项目只能举办一期,每期参加学习的人员不宜超过200人。办班时间不含报到、典礼、考试时间,每天最多以8个小时计算学时。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7月30日。经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公布。
二、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阜阳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每份表格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各医疗卫生单位、科研单位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各专业学术分会须按学科向市一级学会(协会)申报,市直卫生单位直接申报。中医专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按中医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申报。
三、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管理等。
四、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所请外地专家教授应事先征得同意并落实好时间。项目申报表一式一份报市卫生局科教科。
五、项目活动应按阜阳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阜价费[2008]12号)规定合理收取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和铺张浪费,同时应做好有关经费帐目收支报表工作,接受监督和核查。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凡未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同意的项目,不列入继续教育项目,不授予学分。已批的项目应在当年内完成。未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同意擅自取消已批准的继教项目该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
阜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汇总表可登陆阜阳卫生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