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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合肥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秘〔201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及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9日

9:00-11:30

专业实务

14:00-16:30

实践能力

三、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2年1月30日至2月1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采集照片),并打印《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申请表背面须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并持相关的证件、材料报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县主管部门初审。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后的现场确认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

合肥市该项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13日、14日三天。地点设在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请各单位务必在此期间内携带报考材料前来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四、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

五、因违纪尚处于禁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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