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东升中医骨科医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你院在公告限期校验的期限内未申请补办校验材料,现决定注销你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79013968X34010217A5261)。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