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提高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水平,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普及使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卫科秘〔2008〕108号)的要求,经过与“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好医生”)多次交流沟通,结合我市实际需求,“好医生” 将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嵌入“合肥市卫生科技教育服务平台”,并在其运行的ICME基础上作了适当修改及调整。目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中学员注册模块、单位用户模块的功能调整修改已经完成。现将管理系统各模块应用进度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31日,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完成系统模块中本单位的内部机构设置、学员注册工作。
第二阶段:2010年1月1日至31日,各县、区卫生局,非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完成系统模块中本辖区、本单位的内部机构设置、学员注册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2月1日至3月30日,统计IC卡制作信息,逐步实现学员现场持卡学习。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的应用是一项长期工作,推广使用的成效已纳为各单位2010年目标考核指标。请各单位务必落实专项经费用于系统维护,安排专人参加学习培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合肥市卫生科技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hfwskj。com)完成各项阶段性及后期管理工作。
(技术支持电话:2649366,联系人:黄 瑾)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