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卫医〔2013〕5号
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省、市驻庐医疗卫生单位,计生委:
为做好今年我县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和市卫生局《关于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3月18日-28日。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7月15日。
医学综合笔试时间:执业医师为2013年9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继续开展临床、中医两个类别乡镇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按照报名须知、流程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标准照片。
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在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二)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由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到相应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资格审核手续。医疗卫生机构办理集体报名资格审核,应集中提交考生报名所需材料,以及《2013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一式两份。
县医考办地点:庐城镇长江中路350号,县卫生局一楼。
联系电话:87326048 电子信箱:nyg7326048@163。com
四、报名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的考核合格证明;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5.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律为二代身份证);
6.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凡需提供的复印件一律为A4纸复印,由所在医疗机构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身份证明原件应真实有效;除毕业证书原件外,其他原件经报名点审查后退回。
五、实践技能考试
(一)考生持实践技能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依据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通知》(卫医发[2002]37号)规定,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须参加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六、医学综合笔试
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者,由市医考办核发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
考生参加综合笔试进入考场,须携带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七、考试费用
各报名点按照《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计秘〔2002〕13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预收考试费用(执业医师每人29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220元)。如考试收费标准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在市局、省厅审核后,各医疗卫生机构将考试费用上缴县卫生局财务科。
八、几点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考务工作时间安排完成报名确认、资格审核、准考证发放等工作,确保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相关规定,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发现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的内容有误,应认真核实并予以改正,照片模糊不清的,应要求考生重新上传符合标准的照片(注:今年医师考试现场确认系统升级,不能现场摄取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供符合标准的电子照片)。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核验考生报名相关材料,开具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内容必须真实,严防假学历、假证明情况的发生。对出具虚假证明,放任持假学历、假证明报名,影响考试公平、公正,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附件:1.庐江县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2.报名资格审核流程及要求
3.2013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13年庐江县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2013年3月21日起受理申报材料.
时 间 | 单 位 | |
3月22日 | 上 午 | 同大镇、三院、妇幼保健所、个体诊所 |
下 午 | 乐桥镇、石头镇、平安康复医院 | |
3月23日 | 上 午 | 泥河镇、康泰医院、个体诊所 |
下 午 | 罗河镇、柯坦镇、微创外科医院 | |
3月25日 | 上 午 | 龙桥镇、汤池镇、盛桥镇、瑞德医院、个体诊所 |
下 午 | 矾山镇、矾矿医院、皮肤病医院、康宁医院、绣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3月26日 | 上 午 | 白湖镇、白湖卫生科、白湖医院、庐江监狱、个体诊所 |
下 午 | 冶父山镇、庐城镇、庐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潜川监狱 | |
3月27日 | 上 午 | 郭河镇、县医院、个体诊所 |
下 午 | 金牛镇、计生委系统 | |
3月28日 | 上 午 | 白山镇、疾控中心、皮防所、万山镇、个体诊所 |
下 午 | 中医院 | |
3月29日 、30日 | 上 午 下 午 | 汇总 |
4月1日 |
| 上报市局医考办 |
材料审核:报名单位于考生现场确认前2天提交材料(便于提前修正信息);
确认地点:卫生局(一楼)执业医师考试办公室;
确认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当天结束全部。
附件2
报名资格审核流程和要求
一、审核受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考生,由其单位初审合格后在县医考办办理集体审核手续。县医考办不受理个人报名,不办理补报名。
1.各单位统计报考人数,按照要求填写考生花名册,于报送材料前明发至县医考办邮箱:nyg7326048@163。com。
花名册考生名单应按照报考级别分别制作,并按照类别排序:110、120…;210、220…..
2. 花名册上报后不得更改。县医考办按照花名册上的名单在网上完成审核确认,打印考生《报名表》,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报名表》为一式两份。
3.县医考办按照考生花名册审核报名材料。各单位请仔细核对确认考生名单。
二、初审要求
1.考生所在单位初审考生报名信息(照片是否为清晰证件照,如照片不符合标准的,要求考生提供一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期电子照片,由考生单位集中提交到县医考办);考生所填写的医疗机构名称是否正确、统一;网报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一致)。
2.考生所在单位按照要求整理报名资料,办理现场审核。办理现场确认及补充材料需单位专人办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名材料应与花名册的顺序相一致。
2.每个考生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用回形针或雁尾夹固定:
毕业证、报名表、考核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毕业证、报名表、资格证复印件、执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由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
3.毕业证的外壳应去除,只需内芯。外省学历一律提供学历验证证明。
附件1:2013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