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阜阳市妇幼保健所招聘
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阜阳市人社局、财政局、编委办公室《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阜人发〔2008〕16号)文件规定,现将市妇幼保健所2011年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与招聘人数
1、妇幼保健专业1名,女性;
2、临床医学专业1名,男性;
3、医学检验专业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品学兼优。
2、2009年以来应、历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8日-5月5日。考生到市妇幼保健所人事科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报名须知: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自荐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校方推荐表及相关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除需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学位学历证、执业合格证等。报名时交报名费45元。
(3)报名时填写《市直医疗卫生系统编外聘用人员招考报名登记表》,提交两寸免冠彩照3张。
(4)
(二)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及岗位必须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考试工作由市卫生局、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制作试卷,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笔试实行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内容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如下:
招聘专业 | 考试内容 |
1、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 |
2、医学检验 | 医学检验 |
3、妇幼卫生 | 妇幼卫生 |
笔试地点:阜阳市
(2)面试:有关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三)确定人选:笔试成绩按70%计算,面试成绩按30%计算,两项合成后为考生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聘用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为序。
四、体检、考核、公示和审批录用
(一)体检。
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符合条件的,依次递补。
(二)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
(三)聘用。
经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其他待遇按阜人发〔2008〕16号文件执行。
五、本公告由市卫生局解释。
阜阳市人社局 阜阳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