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市继续教育委员会研究确定14个项目获准为2010年第二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附后),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各主办单位应遵照《阜阳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举办项目,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教学内容和缩短办学时间。
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需变更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应在举办前一个月报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三、主办单位在项目结束后 应将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文字音像材料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四、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项目执行情况的抽查活动,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项目即行取消,情节严重的通报全市。凡未经审批更改办班内容、时间、地点、授课教师和缩短办班时间的,将取消该项目主持人下一年度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