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卫中〔2011〕27号 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你院报送的《关于申报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请示》收悉。 你院在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基本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下发的《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经研究,省卫生厅批准你院为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希望你院继续加强基地各宣传区的建设和宣讲人员培训,按照《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的要求,不断丰富其展出内容,增加展品展区,精心设计布局,有计划地开展与群众健康相关的中医药科普活动,更好地发挥其在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中的作用。并积极创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