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医师资格
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为做好2008年度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临床 口腔 公卫类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8年度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7月1日―15日。各考点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决定本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并在实施前,将本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上报考区备案。各地必须在7月15日前完成实践技能考试。
二、2008年度实践技能考试仍由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各考点要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严格组织管理,强化考务工作,严格按照考试大纲和实施方案的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进一步规范实践技能考试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实践技能考试正常、有序、顺利实施。
三、各地务必加强实践技能考试考场管理工作,在考场张贴“考场纪律”、“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严格各项考试纪律,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明确和履行考官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控制、纠正和严厉打击实践技能考试中的各种违反考试纪律和他人代考等违纪行为,要对发现的违纪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认真严肃处理,处理结果上报省卫生厅。
四、2008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实施细则、试题、评分标准、考生评分册、答题纸等资料均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待考试资料发到考区后,考区将按照各考点上报的考试基地数量、考组数与实际需要统一配发。
五、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要求,今年继续由考区代考试中心收取实践技能考试材料制作成本费,各考点要按要求收取和届时缴纳费用。
六、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一)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二)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物品(如身份证明、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考试所需的离体牙等),提前通知考生。
(三)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
(四)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五)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六)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两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一名女考官。
七、其他要求
(一)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0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各地考试领导小组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全局意识和时间观念,严格按照全省确定的《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表》,按时完成实践技能考试工作,不得延误。
(二)强化安全保密工作。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材料必须存放在各考点经省、市级保密部门验收合格的试卷保密室。做好试卷保密室建设和检查验收工作。认真落实试卷保密室强制验收规定,接受试卷前,落实好试卷保密室的检查验收工作,请保密部门参与监督检查。存放试卷前,将《医师资格考试试卷保密室情况》(附件)、《租用保密室协议书》和《试卷保密室准用证》(复印件)一并上报省卫生厅保密办备案。所有参加考试工作人员均应签写《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保密承诺书》。在考前2小时,由考点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共同从考点试卷保密室领取考试材料,并监运至基地考试材料保管室。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设置的考试材料保管室,仅供考试材料临时存放之用,不得过夜,需配2名以上人员值守。考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涉及考试的秘密,不得私自复印和留存试卷资料,确保所有考试资料无泄露。2007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中使用的USBKEY(即加密狗),今年仍可继续使用。该USBKEY按照保密要求进行管理。
(三)按照有关标准建设好考试基地。2007年度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评估,齐齐哈尔考点临床类别考试基地和鹤岗考点口腔类别考试基地未通过卫生部医考委评估组的评估。各考点尤其是齐齐哈尔和鹤岗2个考点必须重视和建设好各个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加强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设置,应以相对集中、分布合理、高效规范为原则,由各考点根据考生人数及分布统一安排。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实践技能考试实施和基地设置要严格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设标准》和《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评估细则》以及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展基地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机构建设、评估和考试的组织安排工作。
(四)做好培训工作,按规定聘用考官。聘用的考官必须符合考官聘用的有关条件和规定。各地要对考官进行严格、规范、系统的培训,并进行认真的考核,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考官,由考点发放《聘书》,持证参加考试。考核合格的考官名单上报考区备案。
(五)各地要严格掌握评分标准,统一操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杜绝“人情分”、“关系分”的现象,做到实践技能考试组织科学、操作规范、评分严格、纪律严明、公平公正。
(六)杜绝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率异常增高现象。2007年全国实践技能考试平均通过率为70%。2008年全省报名人数多,学历水平低,尤其是成人教育和农村基层医院的考生操作能力差,管理难度大。各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实施严格控制,确保考试质量,杜绝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率异常增高现象发生。凡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率不正常增高的考点(超过75%),要在上报考区前进行调整。凡实践技能考试通过率异常增高的,应向考区做出合理解释,无合理解释的,由考点组织有关专家对该考点实践技能考试的组织工作、考试程序、评分标准、操作方法以及是否存在“人情分”、“关系分”问题和查处违纪工作情况等进行认真调查和工作质量审核,发现并解决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存在问题的实践技能考试成绩进行调整。考点不按规定处理的,将由考区派有关专家进行调查、处理和调整,并对有关责任者视情节进行处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质量。
(七)省卫生厅将派出实践技能考试指导、督察人员到各考点实地检查实践技能考试工作准备情况,指导考试操作,督察考试工作,有效提高和控制考试工作质量,确保考试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附件:医师资格考试试卷保密室情况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卫生 医师 考试 通知
抄送:卫生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省医学考试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印发 |
共印25份
附件
医师资格考试试卷保密室情况
考点(盖章):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考点保密室 | 保密室 名 称 | 保密室 地 点 | 验收达标 时 间 | 验收部门 | 验收部门 电 话 | 值守人员名单 (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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