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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哈尔滨市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各区、县(市)卫生局,市医师协会:
为做好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局指定各区、县(市)卫生局作为我市考点的现场报考资格审核点,承担现场审核工作;指定市医师协会协助市考点办做好事务性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7日-3月15日
(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时间:
2012年3月16日-3月25日为市考点设置在各区、县(市)卫生局的现场报考资格审核点对考生进行现场审核时间。
2012年3月26日-4月2日为市卫生局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审核地点:哈尔滨市考点办公室,道里区民安街12号5楼)
省卫生厅(考区)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规定
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2版)》、《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方案》的通知及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
三、区、县(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送材料
(一)现场审核通过的人员材料,按省卫生厅要求粘贴资料袋,按顺序编号。
(二)考生基本信息汇总表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一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设置在各区、县(市)的报考资格审核点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卫生局主要领导是报考资格现场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全面工作,主管领导承担领导、组织、监管责任,现场审核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掌握政策,熟练掌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网上操作规程,明确工作纪律,认真审核考生报名有关材料,做到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与网上《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的信息一致,照片与本人相符,保证网上报名信息准确、规范、填写齐全。
(二)认真落实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考生要对提供的报名材料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中输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医疗机构要对本机构提供的考生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格现场审核工作人员要对现场资格审核的真实性负责。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者通过各种不法手段,伪造有关报名材料的,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考试成绩,并追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区、县(市)的报考资格审核点在对考生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发现考生在网上填写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的内容有误,应认真核实并予以改正,照片模糊不清的,按要求上传白色背景照片。发现假报姓名、学历、身份证号及采集他人照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四)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费15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150元/人;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医师140元/人,助理执业医师110元/人。

附件: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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