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卫生局关于
2011年度执业医师报名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条件的中专、大专毕业满一年报助理医师;
2、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满一年报执业医师;
3、助理医师注册后,中专满5年,大专满2年报执业医师;
4、报考乡镇卫生院助理医师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全省乡镇卫生院在岗、没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规定、试用岗位为临床或中医人员。
(2)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3)已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合同,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步骤:
(一)网上报名:考生在3月26日前自行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不上传相片),同时记住网报号与密码。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应当在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二)相片采集:所有考生必须在3月2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庆卫生培训中心(地址:大庆东风新村纬二路建设中专院内)科技楼303室,要求知晓网报号与密码以便上传相片,同时交8元钱相片冲洗费。相片采集后,输出两份带本人相片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三)现场报名:考生要在3月27日、28日将所有材料上交本单位医务科。
材料包括: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
4、学籍表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人事部门和本单位公章);
5、试用期合格证明
6、小二寸相片2张(与网上报名表同版)
报考执业医师另交:
1、助理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
2、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
报考乡镇卫生院助理医师另交:
1、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本人签订的知情同意书
县医院、中医院3月30日将材料交卫生局审核,其他单位3月29日上交审核。同时上报汇总表纸板、电子版,邮箱23062300@163。com并上交报名费。
三、有关说明与要求
1、开具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必须与考生所报专业相符;
2、外地户口的考生如在我县的医疗机构从业,可有试用机构推荐在我县报名参加考试;
3、注册满2年、5年的截至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4、试用期合格证明的截至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5、大专、本科学历要求有学历认证原件;
6、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只能在乡镇卫生院注册,试用期合格证明必须为乡镇卫生院;
7、相片上传后考生不得自行修改;
8、正规中专2006年9月1日以前入学的可以报考;
9、报考乡镇助理医师的试用期合格证明必须为乡镇卫生院,报名时由卫生院统一提供编制册及编制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乡镇助理医师面试由省里统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