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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林甸县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提高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部长令19号)、《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701号)精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医考中心”)设置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并于2012年进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试点目的

此项测试目的在于科学、客观、公正地测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报考者的医学美容专业技术诊疗能力。测试成绩用于全国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资格认证。

二、测试试点申报

拟申报参加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处,请于2012年9月10前签署《业务委托合同》(见附件1),填报《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试点申报表》(见附件2),并寄送医考中心。医考中心收到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并审核同意后,将于10个工作日寄回发出单位。每个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考点。

三、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参加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的在册医师;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与缴费

试点考点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于规定时间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白底小二寸照片,并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med126.com/wsj/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至10月3日;现场报考资格审核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至10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12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报名申请表》原件(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打印);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本人的医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5、《临床及培训工作经历情况证明》(见附件3)原件。

(三)测试收费

报考2012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每人每个类别缴纳测试费用暂定为人民币2000元,10月22日至31日网上缴纳。

五、测试介绍

2012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分为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四个类别,每个类别考查美容医学基础和医疗美容专科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具体见下表:

科目

公共科目

专业科目

美容医学基础

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

测试形式

计算机化考试

面试

测试题型

单项选择题

主观题

测试题量

150道

若干

测试时间

12月15日9:00-11:30

12月15日13:30-18:00;  

12月16日8:00-18:00

测试地点

见准考证

见准考证

:每位考生随机抽取1个题组号,每个题组将考查本人报考类别相关的题目若干道,试题内容在计算机上呈现,考生以口述方式做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要求在评分表上记录评分。每个考生的测试时间为20分钟,起时不予记分。测试内容以医考中心发布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大纲为依据。

六、测试组织实施要求

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按照< 2012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试点实施方案》(附件4)和《2012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试点工作时间表》(附件5)组织本地

区测试工作。试点考点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保密

室建设,做好保密材料的交接、保管、使用、回收、销毁等工作的管理。加强对考官和监考员培训,建立考官和监考员执考的奖惩机制:积极利用技术手段防范测试作弊。确保试点工作平稳顺利。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务与培训处

联系人:柳雯  刘茂伟  温吉元

电 话:010- 59935045、59935048、59935046

传  真:010 – 59935052

邮  编:10009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火器营路3号

电子信箱:nmec_kpc@yeah。com

附件:1、业务委托合同

2、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试点申报表

3、临床及培训工作经历情况证明

4、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试点实施方案

5、2012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试点工作时间表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临床及培训工作经历情况证明

2012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试点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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