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部署,加强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做好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工作。根据中共长春市纪委、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长春市监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长纪发〔2008〕1号)的要求,经局纪委决定从2008年1月起至12月底,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党规党纪政纪和预防职务犯罪相关法律法规专项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相关的党规党纪政纪知识。重点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党的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2.相关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3.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参加人员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的广大党员、干部。
三、时间安排
从2008年1月至12月,各单位要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将每季度学习安排于上季度末报送局纪委。
四、学习形式
各单位要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实际,与医德医风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开展灵活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首先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安排有关内容的专题学习和讨论;党员、中层干部主动学习;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确定题目、规定内容、分层次的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并结合全市开展的“讲案例、论危害、算成本、促自律”系列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专场报告会,看录像、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局纪委将测试成绩记入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档案。同时局纪委将选派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党规党纪政纪知识竞赛活动。
五、总结阶段
各单位要对此次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要包括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对促进惩防体系建设、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对策、建议等内容,并于6月中旬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12月中旬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党委、纪委要提高对专项学习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纳入工作日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创新学习教育活动的有效方式和载体,利用开展“学习型组织”活动进行专题 学习教育,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3.加大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局纪委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单位督促、检查、验收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并进行通报。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