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针对我市绝大多数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将至的现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换发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市卫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换证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